1. 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5/06/12 2. 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5/06/15 3. 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重編之114年度財務報告及115年第一季財務報告
4. 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4月1日金管證審字第1150339369號、115年5月18日金管證審字第1150344393號函,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5年4月10日臺證上一字第1151801247號函、115年5月20日臺證上一字第1150009230號函辦理。
二、本公司先前因無法取得採權益法投資公司即福興公司所提供之114年度經董事會通過且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法合規財報,致本公司簽證會計師認為本公司114年度財報中涉及福興公司之會計項目缺乏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因而出具部分保留意見。其後,本公司又因福興公司未提供115年第一季財報與相關財務資訊,導致簽證會計師就本公司115年第一季財報中涉及福興公司之相關會計項目,因缺乏足夠及適切之核閱證據作為表達意見之基礎,進而出具無法表示意見之結論。
三、本公司接連因福興公司未依法令規定提供其114年度經董事會通過且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法合規財報及115年第一季財報與相關財務資訊,繼而遭證交所公告本公司之有價證券停止買賣。
四、為此,本公司先前多次發函向福興公司追索其114年度經董事會通過且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法合規財報及115年第一季財報與相關財務資訊,終於於115年6月11日下午17時17分收到其114年度經董事會通過且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法合規財報及115年第一季財報與相關財務資訊後,旋即提供予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執行查核,並預計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財報後依法公告,以有效維護本公司及全體股東之權益。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福興公司
- 原文日期:115/06/12 / 115/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