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本公司代重要子公司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 通過處分不動產案,提請股東會審議。
中石化代其子公司鼎越開發公告,該公司董事會已通過處分位於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的「京華廣場開發案」土地,並將此案提請股東會審議。因該土地容積獎勵涉及司法爭議,公司擬以728%容積率為基礎與相關單位溝通後出售,以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借款。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4月8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4月9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9日 14:11(收集後6小時11分鐘)
1.事實發生日:115/04/08
2.公司名稱: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鼎越公司持有之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之土地因為
容積獎勵涉及司法爭議,擬就上述問題,以容積率728%為基礎,與相關單位
積極溝通並尋求合法及合理之解決方案後予以出售。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如溝通順利,並獲各相關單位之同意,鼎越公司為充實公司營運資金、償還金融機構
借款,擬以728%之容積率出售京華廣場開發案土地。
2.公司名稱: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鼎越公司持有之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之土地因為
容積獎勵涉及司法爭議,擬就上述問題,以容積率728%為基礎,與相關單位
積極溝通並尋求合法及合理之解決方案後予以出售。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如溝通順利,並獲各相關單位之同意,鼎越公司為充實公司營運資金、償還金融機構
借款,擬以728%之容積率出售京華廣場開發案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