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案須裝光電新制 內政部:約造價0.3%、12年回本

台湾内政部は「台湾2050ネットゼロ排出経路」実現のため、建築物への太陽光発電設置義務化新制度を8月1日から実施すると発表した。新築・増改築で建築面積1000平方メートル以上の建物に対し、20平方メートルごとに1kWの太陽光発電容量設置を義務付ける。これにより年間約66万kWの設備容量が追加され、2030年までに約319万トンのCO2排出量削減に貢献する見込み。設置コストは建物造価の約0.3%に過ぎず、12年で回収可能であり、売電収入は管理組合の運営費に充てられる。内政部は環境部と協力し、「建築延命炭素クレジット」メカニズムも推進す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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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4月9日 19:10
  • 🔍 收集: 2026年4月9日 20:00(發表後5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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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今天舉行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表示,為落實「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內政部持續推動近零碳建築政策,透過建築太陽光電、建築能效提升、能效資訊揭露及建築延壽碳權等多元策略,逐步建構兼具環境永續與經濟效益的發展體系。

董建宏指出,在建築物太陽光電推動方面,已與經濟部會銜發布「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今年8月1日起實施,針對新建、增建及改建且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建築,規定每20平方公尺須設置1瓩太陽光電容量,預估每年可新增約66萬瓩裝置容量,並結合經濟部獎勵措施,至2030年可貢獻約319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減碳量,占整體住商部門減碳目標約3成以上。

外界關心建置成本。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長王榮進表示,能源署計算,太陽光電每瓩建置費用約3萬8800元,若以1000平方公尺共設置50瓩計算,造價約不到200萬元,與1棟建築面積1000平方公尺的10層樓建築造價約7億至9億元相比,200萬元的光電設置成本僅占約0.3%,且建置後預計12年即可回收成本,後續收益也可提供管委會作為營運維護經費。

董建宏表示,光電整體建置成本不會造成建商太大的成本負擔,「建商如果因為這樣要增加每坪多少錢,對我們來講,這個計算是不合乎邏輯」,且裝設太陽能光電後,首先要提供公共用電,能降低住戶電費負擔。

董建宏說,透過綠電憑證的買賣收入,會回歸大樓管委會公基金,將要求專款專用於維護光電設施;根據能源署計算,每年能賺約60萬元至70萬元,而維護光電設施成本約12萬,非常划算。

另外,董建宏指出,擬與環境部合作推動「建築延壽碳權」機制,透過既有建築節能改善與太陽光電設置,可取得碳權並作為維運財源,提升民間參與誘因,逐步建立建築碳資產化制度,促進淨零轉型與綠色金融接軌。

董建宏表示,會與環境部研議老宅延壽的碳權計算公式,公式出爐後,就可邀企業以ESG方式向住戶購買碳權,不僅能降低民眾在老宅延壽中需自行負擔成本,也盼協助台灣產業取得碳權或綠電憑證,以符合國際標準。

王榮進補充,3月26日已拜會環境部長彭啓明,會由建研所提出「老宅延壽碳權的方法學」,並由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審議,希望儘快協助民眾申請相關碳權。(編輯:林興盟)11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