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布AI擬人化管理辦法 明令不得危害國家安全
中国の国家網信弁、国家発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総局の5部門が「AI擬人化インタラクションサービス管理暫定弁法」を共同で発表した。この弁法は、AI擬人化インタラクションサービスの健全な発展と規範的応用を促進し、国家安全と社会公共利益を維持することを目的としている。特に、国家安全、社会主義制度の転覆、国家分裂を扇動する内容、国家秘密や個人情報を誘導・取得する内容の生成を禁止している。また、未成年者の心身の健康を害する内容や、不合理な意思決定を誘導する内容も禁じられている。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4月10日 20:07
- 🔍 收集: 2026年4月10日 21:00(發表後53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15日 22:05(收集後121小時4分鐘)
新華社報導,這項「人工智能擬人化互動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是由中國國家網信辦、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等5個部門聯合公布。
中國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官員表示,這項管理辦法旨在促進AI擬人化互動服務健康發展和規範應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官員說,AI擬人化互動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影響網路資訊安全、威脅公民生命健康及加劇倫理偏差等問題及風險日益顯現。推出這項管理辦法,既是促進AI擬人化互動健康發展的重要要求,也是防範「有關安全風險」、「回應風險挑戰」的現實需要及重要舉措。
官員強調,這項管理辦法規定,AI擬人化互動不得生成「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等內容,也不得生成「誘導、套取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個人資訊」等內容。
此外,AI擬人化互動也不得生成鼓勵、美化、暗示自殘自殺等損害用戶身體健康,或者語言暴力等損害用戶人格尊嚴與心理健康的內容;不得生成可能引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為、產生極端情緒、誘導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不得生成誘導用戶作出不合理決策,損害用戶合法權益及「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活動。
官員說,這項管理辦法將對AI擬人化互動實施包容、審慎的「分類分級監管」,並規定AI擬人化互動提供者的安全管理義務,同時完善網路用戶權益保護制度,規定AI擬人化互動提供者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權益保護和個人資訊保護等義務。
此外,這項管理辦法還規定了安全評估、演算法備案、指導推動AI安全服務平台建設等制度。(編輯:邱國強/楊昇儒)1150410
珍惜生命,自殺不能解決問題,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若須諮商或相關協助,可撥衛福部專線「1925」、生命線專線「1995」或張老師服務專線「1980」。
中國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官員表示,這項管理辦法旨在促進AI擬人化互動服務健康發展和規範應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官員說,AI擬人化互動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影響網路資訊安全、威脅公民生命健康及加劇倫理偏差等問題及風險日益顯現。推出這項管理辦法,既是促進AI擬人化互動健康發展的重要要求,也是防範「有關安全風險」、「回應風險挑戰」的現實需要及重要舉措。
官員強調,這項管理辦法規定,AI擬人化互動不得生成「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等內容,也不得生成「誘導、套取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個人資訊」等內容。
此外,AI擬人化互動也不得生成鼓勵、美化、暗示自殘自殺等損害用戶身體健康,或者語言暴力等損害用戶人格尊嚴與心理健康的內容;不得生成可能引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為、產生極端情緒、誘導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不得生成誘導用戶作出不合理決策,損害用戶合法權益及「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活動。
官員說,這項管理辦法將對AI擬人化互動實施包容、審慎的「分類分級監管」,並規定AI擬人化互動提供者的安全管理義務,同時完善網路用戶權益保護制度,規定AI擬人化互動提供者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權益保護和個人資訊保護等義務。
此外,這項管理辦法還規定了安全評估、演算法備案、指導推動AI安全服務平台建設等制度。(編輯:邱國強/楊昇儒)1150410
珍惜生命,自殺不能解決問題,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若須諮商或相關協助,可撥衛福部專線「1925」、生命線專線「1995」或張老師服務專線「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