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關係法47週年 美國會跨黨派發文驕傲挺台

1979年1月1日に発効した台湾関係法は、米国が中華人民共和国と国交を樹立する際に、台湾との非公式関係を維持するために制定された国内法である。この法律は、西太平洋の平和と安定を維持し、台湾への防衛的武器供与や、非平和的な手段による台湾の将来決定への抵抗を米国に義務付けている。米国議会は、台湾関係法47周年を記念し、超党派で台湾への強い支持を表明した。特に、台湾の安全保障、経済、貿易関係の強化、民主的価値の共有を強調してい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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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4月11日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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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978年12月美國卡特政府宣布將於1979年元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中斷與中華民國(當今的台灣)最早於1913年建立的外交關係。中華民國在美國國會的眾多支持者為了維繫與台灣的各種非官方關係,推動台灣關係法(The Taiwan Relations Act)的立法,4月10日經卡特總統簽署後,追溯自1979年1月1日生效。

A:台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共18個條文,中文版約4600字。美國國內有人主張,因為它是法律,位階高於華府與北京的3個聯合公報(1972年上海公報、1979年建交公報與1982年的八一七公報)。中方則主張3個聯合公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外交文件。

A:台灣關係法與美中雙方簽訂的3個聯合公報常被稱為「1法3公報」,它們共同形成美國對台海兩岸政策的主要架構。

除了授權行政部門「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在台灣人民間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並為其他目的」,台灣關係法開宗明義點出此法是要「協助維持西太平洋的和平、安全與穩定」。

台灣關係法最能體現美國對台灣安全承諾的部分,是它的第2條B款指出: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及安定符合美國的政治、安全及經濟利益,而且是國際關切的事務;美國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之舉,是以台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的期望為基礎;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決定台灣的前途之舉 — 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提供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人民;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形式的高壓手段,而危及台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美國對台軍售以及美台之間在國防台灣方面的合作,都是根據以上條文。

A:有。美國雷根政府在與中國簽署八一七公報的同時,私下向台灣提出「6項保證」,主要是抵消八一七公報有關美國對台軍售應逐年遞減的條文。2016年,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分別通過共同決議案,小幅調整對台6項保證的內容,並形諸國會文書,但這兩項共同決議案僅表達國會立場,並無法律約束力:

此外,美國國會有部分友台議員認為,台灣關係法對於台灣一旦遭到中國軍事侵略,美國應如何因應的規範不夠明確(所謂的戰略模糊),因此在2000年提出台灣安全加強法,但並未通過。

2018年3月,川普總統將台灣旅行法(The Taiwan Travel Act)簽署生效,代表台美官員互訪的層級可以提高。

參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主席芮基茲(Pete Ricketts)推文,台灣關係法今天施行滿47週年,這是美台成長中防衛、科技與貿易伙伴關係的基礎。台灣仍面臨中共非法、脅迫與誘騙攻勢。「我驕傲地與台灣站在一塊,美國仍堅持對台灣防衛與民主的承諾」。

眾院外交委員會共和黨團貼文寫道,近半世紀以來,除了確保台灣安全,也強化美國印太地區的利益。時至今日,台灣關係法仍是對抗中共侵略的堡壘。

眾院美中競爭特別委員會民主黨團推文,今天是台灣關係法47週年,這是國會對印太和平穩定最重要的承諾之一,國會將持續堅定支持台灣民眾自主決定未來。

民主黨籍聯邦參議員金安迪(Andy Kim)推文,台灣關係法協助提供台灣民眾和平、繁榮與安全。台灣是美國在商務、安全與民主及廣大印太地區的重要夥伴,「我們必須繼續擴大深化美台重要關係」。

民主黨籍聯邦參議員哈山(Maggie Hassan)貼文寫道,對抗中國侵略對美國國安至關重要。今天是台灣關係法47週年,這是美台緊密關係的基礎。「我們必須維護美國在區域間重要盟友的關係,以確保美國的安全與自由」。

眾院「國會台灣連線」共同主席貝拉(Ami Bera)推文,47年來,台灣關係法是美台關係的基石,強化雙方經濟、安全與貿易關係,增進共有民主價值、人權與法治。「身為台灣連線共同主席,在美國國會推動強化美台關係、維繫跨黨派堅定支持的工作,我驕傲」。(編輯:唐聲揚)115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