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因為被判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2月被法院判囚20年,他決定不上訴。

港府日前根據「港區國安法」及「實施細則」,向法院申請充公黎智英罪行的相關財產,以達到「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安行為和活動的重要目的」。

綜合本地媒體報導,法庭文件顯示,此案將於7月8日在高院舉行聆訊,需時60分鐘。(編輯:陳鎧妤)11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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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法律/政治
  • 原文日期:2月 / 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