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廳「FinTech實證實驗中心」支援項目:公布數位憑證新型身份驗證方法實證實驗結果
由三菱UFJ信託銀行主辦的DID/VC共創聯盟,公布了其在金融廳「FinTech實證實驗中心」支援下,利用數位憑證(VC)進行新型身份驗證方法的實證實驗結果。該項目旨在提高基於《犯罪收益轉移防止法》的身份驗證的安全性和便利性,並顯示出減輕客戶負擔的潛力。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4月1日 03:00
- 🔍 收集: 2026年4月1日 01:00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22日 06:21(收集後509小時20分鐘)
三菱UFJ信託銀行株式會社(董事長兼社長:窪田 博,以下簡稱三菱UFJ信託銀行)主辦的DID/VC共創聯盟(Decentralized Identifier / Verifiable Credential Co-creation Consortium,截至2026年3月底會員企業數50家*²,以下簡稱DVCC)「身份驗證分科會」(2024年6月成立)所探討的,利用數位憑證(Verifiable Credential,以下簡稱VC)依據《犯罪收益轉移防止法》(以下簡稱《犯收法》)實施身份驗證的方案,作為金融廳「FinTech實證實驗中心」第9號項目*¹獲得支援,現已完成實證實驗,特此公布結果概要。
**1. 實證實驗概要及實證結果**
**(1) 實證實驗概要**
本次實證實驗旨在驗證「新型身份驗證方法」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該方法透過將金融機構依據《犯收法》實施的身份驗證結果,作為使用者可在智慧型手機上管理和提示的VC來運用,以期同時提升安全性和便利性。
本次實證實驗探討了以下兩種方案:
① 將記載金融機構身份驗證結果的VC,與記錄了My Number Card等身份驗證文件IC晶片資訊的VC結合使用,作為《犯收法施行規則》第6條第1項第1號(g)(截至2025年3月)規定的方式(以下簡稱「舊(g)方式」)。(初始方案)
② 透過VC形式傳遞由《電子簽章法》第4條第1項認證的業者發行的x.509憑證,作為《犯收法施行規則》第6條第1項第1號(wa)(截至2026年3月)規定的方式(以下簡稱「(wa)方式」)。(最終方案)
**(2) 實證實驗結果**
本次實證實驗顯示了可減輕客戶身份驗證負擔的「新型身份驗證方法」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關於初始方案①,相關主管機關回覆稱,由於VC提示時無法確保使用者的真實存在性,因此不能作為舊(g)方式使用。
關於最終方案②,相關主管機關回覆稱,在金融機構採取風險降低措施的前提下,可以作為(wa)方式使用。
實施結果詳情請參閱以下附件報告:
「DID/VC共創聯盟【金融廳FinTech實證實驗中心結果報告】」
https://www.tr.mufg.jp/houjin/dvcc/pdf/houkokusho.pdf
**2. VC社會實踐的未來課題**
未來,為實現和普及不限於身份驗證目的的各種VC使用案例,我們將整理詳細論點,例如明確業者間的責任劃分、商業模式、以及基於成本效益的驗證者可負擔的適當成本等激勵設計。
**3. 未來發展**
DVCC將繼續與相關主管機關和民間行業團體合作,在確認新技術合法性和安全性的同時,致力於VC使用案例的探討以及方案的實現和社會普及。
*1: **關於金融廳FinTech實證實驗中心**
在「未來投資戰略2017」(2017年6月內閣會議決定)中,從加速利用FinTech進行創新的挑戰角度,金融廳提出了採取措施以便利FinTech相關實證實驗的方針。基於此,作為便利FinTech相關實證實驗的措施,鼓勵FinTech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前所未有的實證實驗。
**1. 實證實驗概要及實證結果**
**(1) 實證實驗概要**
本次實證實驗旨在驗證「新型身份驗證方法」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該方法透過將金融機構依據《犯收法》實施的身份驗證結果,作為使用者可在智慧型手機上管理和提示的VC來運用,以期同時提升安全性和便利性。
本次實證實驗探討了以下兩種方案:
① 將記載金融機構身份驗證結果的VC,與記錄了My Number Card等身份驗證文件IC晶片資訊的VC結合使用,作為《犯收法施行規則》第6條第1項第1號(g)(截至2025年3月)規定的方式(以下簡稱「舊(g)方式」)。(初始方案)
② 透過VC形式傳遞由《電子簽章法》第4條第1項認證的業者發行的x.509憑證,作為《犯收法施行規則》第6條第1項第1號(wa)(截至2026年3月)規定的方式(以下簡稱「(wa)方式」)。(最終方案)
**(2) 實證實驗結果**
本次實證實驗顯示了可減輕客戶身份驗證負擔的「新型身份驗證方法」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關於初始方案①,相關主管機關回覆稱,由於VC提示時無法確保使用者的真實存在性,因此不能作為舊(g)方式使用。
關於最終方案②,相關主管機關回覆稱,在金融機構採取風險降低措施的前提下,可以作為(wa)方式使用。
實施結果詳情請參閱以下附件報告:
「DID/VC共創聯盟【金融廳FinTech實證實驗中心結果報告】」
https://www.tr.mufg.jp/houjin/dvcc/pdf/houkokusho.pdf
**2. VC社會實踐的未來課題**
未來,為實現和普及不限於身份驗證目的的各種VC使用案例,我們將整理詳細論點,例如明確業者間的責任劃分、商業模式、以及基於成本效益的驗證者可負擔的適當成本等激勵設計。
**3. 未來發展**
DVCC將繼續與相關主管機關和民間行業團體合作,在確認新技術合法性和安全性的同時,致力於VC使用案例的探討以及方案的實現和社會普及。
*1: **關於金融廳FinTech實證實驗中心**
在「未來投資戰略2017」(2017年6月內閣會議決定)中,從加速利用FinTech進行創新的挑戰角度,金融廳提出了採取措施以便利FinTech相關實證實驗的方針。基於此,作為便利FinTech相關實證實驗的措施,鼓勵FinTech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前所未有的實證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