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事故相關「特定地區中小企業特別資金」處理期間延長1年 ~融資申請受理至令和9年3月底~

獨立行政法人中小企業基盤整備機構與福島縣合作,將因應核電廠事故的「特定地區中小企業特別資金」處理期間延長1年,融資申請將受理至令和9年3月底。此制度旨在為受核電廠事故影響地區的中小企業提供長期、無息的營運資金,以協助其事業持續與重啟。
regulationNQ 68/100出典:pr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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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3月31日 19:00
  • 🔍 收集: 2026年4月1日 13:39(發表後18小時39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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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行政法人中小企業基盤整備機構(理事長:宮川正 總部:東京都港區)與福島縣合作,將因應核電廠事故的受災區域內設有事業所之中小企業等,為其事業持續・重啟提供長期・無息融資制度「特定地區中小企業特別資金」的處理期間延長1年,融資申請將受理至令和9年3月底。

中小機構及福島縣自平成23年6月起,利用中小機構的高度化融資框架,針對在核電廠事故受災區域內設有事業所之中小企業等,為其事業持續・重啟所需的營運資金提供長期・無息融資,實施「特定地區中小企業特別資金」事業。

此融資的處理期間至今已多次延長,原定受理至今年3月底,但考量到受災區域的狀況以及福島縣等相關團體的請求,將再延長1年,融資申請將受理至令和9年3月底。

中小機構將在東日本大震災發生15年後,繼續與福島縣及經濟產業省合作,持續致力於支援核電廠事故受災地區之中小企業等的事業持續・重啟。

有關制度概要(融資對象、資金用途、限額、期間等),請確認附件的「特定地區中小企業特別資金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