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0623 發言日期: 1150622 發言時間: 170107 公司代號: 2353 公司名稱: 宏碁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處分無形資產 符合條款: 第20款 事實發生日: 1150622
說明:
1. 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通訊相關專利
2. 事實發生日:115/6/22~115/6/22
3. 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6月22日
4. 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 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通訊相關專利一批,交易總金額達新台幣3億元
6. 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Celbridge 公司,非關係人
7.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 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 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 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利益達新台幣3億元以上
11.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簽約後於約定時間付款,雙方訂有保密協定
12.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議價 參考依據:獨立專家意見(中華資產鑑定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評價報告書)及會計師交易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3. 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 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不適用
15. 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不適用
16. 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7. 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活化資產
18. 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 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0. 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6月22日
21. 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誠昱會計師事務所
23. 會計師姓名: 王惠貞
24. 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8313號
25. 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 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 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 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 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 其他敘明事項: 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Celbridge / 中華資產鑑定中心 / 誠昱會計師事務所
- 原文日期:民國115年6月22日
- 產品、服務:通信特許 / 無形資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