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召開股東會 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華新麗華(華新)於2026年5月22日的股東會中,決議通過解除焦佑倫等7名董事的競業禁止限制。此舉旨在許可董事兼任其他企業職務,對華新的財務與業務無顯著影響。
人事NQ 73/100出典: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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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5月23日 06:31
  • 🔍 收集: 2026年5月23日 06:31(發表後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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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日期: 115年5月22日
公司名稱: 華新
主旨: 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1. 股東會決議日: 115年5月22日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焦佑倫 董事
(2) 焦佑衡 董事
(3) 焦佑麒 董事
(4) 夏立言 董事
(5) 薛明玲 董事
(6) 華伯樂 (Claude Georges Haberer) 董事
(7) 邱麗孟 獨立董事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 焦佑倫: 華新能源電纜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金澄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華新(南京)置業開發有限公司董事、華新力寶工業公司Vice President Commissioner、P.T. Walsin Lippo Kabel Vice President Commissioner、Borrego Energy Holdings, LLC 董事、Cogne Acciai Speciali S.p.A. 董事
(2) 焦佑衡: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語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晟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 焦佑麒: 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精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躍馬壹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 夏立言: 富美鑫控股集團副總裁暨發言人、中央貿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Chief Representative
(5) 薛明玲: 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 華伯樂: Gobi Mining and Transport Pte Ltd 獨立董事(被提名)
(7) 邱麗孟: 信義房屋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期間
5. 決議情形: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屬大陸地區事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焦佑倫 董事
7. 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華新(南京)置業開發有限公司 董事
8. 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中國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258號華新城T6寫字樓9F
9. 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商貿地產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常見問題

為什麼華新要解除董事的競業禁止限制?

為了讓董事能夠順利執行在其他企業的職務,發揮其專業知識,並促進集團內部的合作綜效。

這項決定對投資人有何意義?

這顯示管理層傾向於將外部產業經驗帶入經營,同時通過正規的公司治理程序來維持透明度。

華新是做什麼的?

華新是以電線電纜製造為核心的全球化企業,業務範疇涵蓋房地產開發及多元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