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1435)無法如期公告申報114年度財務報告
中福(代號:1435)因未能取得其投資公司福興公司之經查核簽證財報,無法如期公告申報114年度財務報告,導致其上市有價證券遭證交所停止買賣。為解決此問題,中福董事長陳建先生已當選為福興公司新任董事長,將著手重編福興公司財報並委任會計師查核,以期盡速完成重行公告申報作業,維護股東權益。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19日 06:31
- 🔍 收集: 2026年5月19日 06:31(發表後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19日 06:36(收集後5分鐘)
發言日期:115年05月18日
事實發生日:115年05月18日
公司代號:1435
公司名稱:中福
主旨:本公司無法如期重行公告申報114年度財務報告
說明:
1. 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年季:114年度財務報告
2. 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原因:
一、本公司因未能於115年3月31日董事會通過財報前,取得投資公司福興公司提供其114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及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法合規財報。此舉導致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缺乏足夠查核證據,無法對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及相關損益金額進行判斷,因而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亦遭證交所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二、其後,本公司於115年4月1日、9日、16日及29日多次函催福興公司提供其114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報,本公司董事長亦以福興公司董事身分請求召開董事會,然截至115年5月18日止均未獲回應。此導致本公司仍無法提供足夠證據供簽證會計師重新查核並更新查核意見,證交所因此通知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
三、股票停止交易後,福興公司於115年5月6日召開董事會,決議推選福興公司董事陳建先生(亦為本公司董事長)擔任福興公司新任董事長。會中並決議於115年5月22日召集股東臨時會,以解任暨補選監察人,及委任查核會計師。新任董事長將依決議辦理變更登記,並於登記完成後,以福興公司登記負責人身分確認金融資產、調查負債。此外,新任董事長已發函向福興公司前任負責人黃立中先生索取財報所需資料,後續將向其前委任會計師調取財務資訊及憑證。待取得足夠資訊完成財報編制後,將委任會計師查核,並將合法合規之財報及查核報告提供予本公司,以辦理重行公告申報作業,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
四、本公司已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114年度財報之申報期限,尚待主管機關通知,收到後將依法公告。
3. 因應措施:無
4.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事實發生日:115年05月18日
公司代號:1435
公司名稱:中福
主旨:本公司無法如期重行公告申報114年度財務報告
說明:
1. 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年季:114年度財務報告
2. 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原因:
一、本公司因未能於115年3月31日董事會通過財報前,取得投資公司福興公司提供其114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及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法合規財報。此舉導致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缺乏足夠查核證據,無法對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及相關損益金額進行判斷,因而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亦遭證交所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二、其後,本公司於115年4月1日、9日、16日及29日多次函催福興公司提供其114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報,本公司董事長亦以福興公司董事身分請求召開董事會,然截至115年5月18日止均未獲回應。此導致本公司仍無法提供足夠證據供簽證會計師重新查核並更新查核意見,證交所因此通知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
三、股票停止交易後,福興公司於115年5月6日召開董事會,決議推選福興公司董事陳建先生(亦為本公司董事長)擔任福興公司新任董事長。會中並決議於115年5月22日召集股東臨時會,以解任暨補選監察人,及委任查核會計師。新任董事長將依決議辦理變更登記,並於登記完成後,以福興公司登記負責人身分確認金融資產、調查負債。此外,新任董事長已發函向福興公司前任負責人黃立中先生索取財報所需資料,後續將向其前委任會計師調取財務資訊及憑證。待取得足夠資訊完成財報編制後,將委任會計師查核,並將合法合規之財報及查核報告提供予本公司,以辦理重行公告申報作業,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
四、本公司已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114年度財報之申報期限,尚待主管機關通知,收到後將依法公告。
3. 因應措施:無
4.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中福的股票為何停止交易?
因未能從關聯公司取得必要的財務資料,導致無法如期提交2025年度財務報告,因此股票被停止交易。
這個問題何時能解決?
預計在中福管理層整頓關聯公司並完成其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後,問題將會解決,但具體時間尚不確定。
對投資者有何影響?
在停止交易期間,投資者無法買賣該股票。公司的信用風險增加,可能影響恢復交易後的股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