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結果與建議】「兒童倡導」事業實施地方政府逾八成。然而,因缺乏督導(SV)導致「品質差距」日益明顯——全國兒童倡導協議會建議將SV標準化並納入國家預算
NPO法人全國兒童倡導協議會公佈了2025年度「兒童意見表達等支援事業」全國實況調查結果。儘管實施地方政府已達八成以上,但因缺乏督導(SV)配置,導致支援品質存在顯著差距。協議會建議將SV體系納入國家經費標準化。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4月1日 19:02
- 🔍 收集: 2026年4月1日 10:15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22日 03:17(收集後497小時1分鐘)
NPO法人全國兒童倡導協議會(所在地:福岡縣福岡市城南區,理事長:相澤 仁、中村みどり)在大分大學權利擁護教育研究中心的協助下,公佈了2025年度「兒童意見表達等支援(兒童倡導)事業」全國實況調查(2026年3月發表)的結果。實施地方政府已達總目標的82.9%,顯示制度普及進展。然而,支持倡導者(意見表達等支援員)的督導(Supervisor:SVR)配置僅佔六成,導致支援品質的地區差異日益嚴重。本協議會嚴肅看待此調查結果,並提出「SV體系由國家經費標準化」等建議,現將其內容公開。
### 我們的建議(全文)
本協議會旨在建立一個所有兒童無論居住何處都能獲得高品質倡導的社會,並根據本次調查揭示的現場問題,提出以下3項建議:
1. **督導(SV)經費的國家補助標準化與義務化**
為確保倡導者的專業性和安全性,建立SV體系不應僅限於地方政府的努力義務,而應作為標準的公共預算,納入全額補助的對象。
2. **擴大家庭式照護(寄養家庭、家庭之家)的調整預算**
為推動對寄養家庭等需要與設施訪問不同之高度協調工時的倡導,不僅應計算實際費用,還應適當計算「協調人事費」。
3. **制定倡導者專業化之適當報酬標準**
國家應提出適當的報酬標準,公平評估移動、記錄、培訓等「無形勞動」,且不因職位或地區而產生差異。
### 調查概要
* **目的**
闡明意見表達等支援事業(兒童福利法第6條之3第17項)的實施狀況及事業實施地方政府的概要,並作為未來事業推動的基礎資料。
* **調查對象**
設置兒童諮詢所的82個地方政府。本次調查的回答,若由地方政府獨立實施或委託個人,則向地方政府提出請求;若委託民間團體,則透過地方政府向民間團體提出請求。此外,回答者的所屬・職位,地方政府方面為兒童家庭支援部門等事業負責人(課長級~主事等),民間團體・NPO・法人・大學等則為代表者等事業負責人。
* **實施方法**
透過Google表單回答或以PDF形式透過電子郵件提交。
* **實施期間**
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
* **回答率**
84.1%(82個地方政府中有69個地方政府)。
* **實施主體**
NPO法人全國兒童倡導協議會。
* **分析方法及注意事項**
統計分析主要以Microsoft Excel進行描述性統計。此外,本次調查是基於回答地方政府和委託團體的自我申報數據,包含未回答和記載內容的差異,因此對結果的解釋需要一定的注意。
### 2025年度 調查結果
### ■調查結果重點
關鍵字:兒童倡導,兒童,兒童權利,意見表達等支援事業,兒童福利,社會性養護,倡導者,權利擁護,全國實況調查,建議
### 我們的建議(全文)
本協議會旨在建立一個所有兒童無論居住何處都能獲得高品質倡導的社會,並根據本次調查揭示的現場問題,提出以下3項建議:
1. **督導(SV)經費的國家補助標準化與義務化**
為確保倡導者的專業性和安全性,建立SV體系不應僅限於地方政府的努力義務,而應作為標準的公共預算,納入全額補助的對象。
2. **擴大家庭式照護(寄養家庭、家庭之家)的調整預算**
為推動對寄養家庭等需要與設施訪問不同之高度協調工時的倡導,不僅應計算實際費用,還應適當計算「協調人事費」。
3. **制定倡導者專業化之適當報酬標準**
國家應提出適當的報酬標準,公平評估移動、記錄、培訓等「無形勞動」,且不因職位或地區而產生差異。
### 調查概要
* **目的**
闡明意見表達等支援事業(兒童福利法第6條之3第17項)的實施狀況及事業實施地方政府的概要,並作為未來事業推動的基礎資料。
* **調查對象**
設置兒童諮詢所的82個地方政府。本次調查的回答,若由地方政府獨立實施或委託個人,則向地方政府提出請求;若委託民間團體,則透過地方政府向民間團體提出請求。此外,回答者的所屬・職位,地方政府方面為兒童家庭支援部門等事業負責人(課長級~主事等),民間團體・NPO・法人・大學等則為代表者等事業負責人。
* **實施方法**
透過Google表單回答或以PDF形式透過電子郵件提交。
* **實施期間**
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
* **回答率**
84.1%(82個地方政府中有69個地方政府)。
* **實施主體**
NPO法人全國兒童倡導協議會。
* **分析方法及注意事項**
統計分析主要以Microsoft Excel進行描述性統計。此外,本次調查是基於回答地方政府和委託團體的自我申報數據,包含未回答和記載內容的差異,因此對結果的解釋需要一定的注意。
### 2025年度 調查結果
### ■調查結果重點
關鍵字:兒童倡導,兒童,兒童權利,意見表達等支援事業,兒童福利,社會性養護,倡導者,權利擁護,全國實況調查,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