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聯營巴士追撞多重事故~長時間駕駛疲勞駕駛及事故後應對不當為主因~

高速巴士追撞事故調查報告書公布,確認長時間駕駛及事故後應對不當為肇因。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3月28日 16:52
  • 🔍 收集: 2026年3月28日 21:59(發表後5小時6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15日 10:16(收集後420小時17分鐘)

事業用自動車事故調查委員會(委員長:吉田 裕)為防止商用車交通事故及減輕事故損害而設立,係國土交通省外部委託組織。該委員會已就令和5年(2023年)4月17日發生於三重縣三重郡菰野町的大型聯營巴士追撞事故,議決並公布調查報告書。

【本次事故】

■事故概要

令和5年(2023年)4月17日0時12分左右,發生於三重縣三重郡菰野町。行駛於新名神高速公路上行線的大型聯營巴士駕駛人,雖配有輪替駕駛員共2人值勤,卻未依規輪替,持續長時間獨自駕駛,導致疲勞駕駛,追撞前方低速行駛的大型牽引車,發生第一事故。第一事故造成危險警示燈操作桿損壞,駕駛人無法開啟危險警示燈,且未設置停車警示標誌及警告發炎筒等防止危險措施,致使停在第一車道的該巴士遭後方大型卡車衝撞,發生第二事故。此外,該巴士的兩名駕駛人均為從其他公司出借的駕駛員。(詳情請參閱附件。)

■事故原因

違反行車計畫進行長時間駕駛,以及高速公路上事故應對處置不當。

■防止再發措施

徹底落實依行車計畫行駛(於規定時間依規輪替駕駛)等適切的行車管理。徹底加強對駕駛人的指導監督,包含高速公路上事故後應對方式等。並建構有利於輸送安全保障的暢通職場環境。

~事業用自動車事故調查委員會防止再發呼籲~

  • 有輪替駕駛員隨行時,請依行車計畫按時輪替,以防止疲勞累積!

  • 於高速公路上停車時,請開啟危險警示燈並設置停車警示標誌及警告發炎筒,向後方車輛示警事故發生

本調查報告書由事業用自動車事故調查委員會針對商用車事故及伴隨事故所造成之損害原因進行調查分析,旨在協助防止事故發生及減輕損害,並非為追究事故責任而進行。事業用自動車事故調查委員會將持續為實現交通事故更少的社會而努力。


大型聯營巴士追撞事故

長時間連續駕駛疲勞駕駛 高速公路上引發多重事故

事故車輛(正面)

事故概要

令和5年4月17日0時12分左右,三重縣三重郡菰野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