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廳「FinTech實證實驗中心」支援案件的實證實驗結果公布
NEC在金融廳的支援下,完成了利用生物辨識技術進行數位證書身分驗證的實證實驗。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4月1日 01:00
日本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NEC)今日公布了關於利用數位證書(Verifiable Credential,以下簡稱 VC)進行犯罪所得移轉防止法(以下簡稱「犯罪收益移轉防止法」)所規定之身分驗證的實證實驗結果。此實驗由三菱UFJ信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窪田博,以下簡稱「三菱UFJ信託銀行」)主辦的 DID/VC 共創聯盟(Decentralized Identifier / Verifiable Credential Co-creation Consortium,截至2026年3月底會員企業數50家,以下簡稱 DVCC)之「身分驗證分組會」(2024年6月設立)進行。該實驗獲得金融廳「FinTech實證實驗中心」第9號案件*1的支援,現公布其實證實驗結果概要。
1. 實證實驗概要與實證結果
(1) 實證實驗概要
本次實證實驗旨在驗證一種「新的身分驗證方法」的可行性與有效性。該方法利用 VC,讓使用者能夠在智慧型手機上管理並出示金融機構進行的身分驗證結果,以期同時提升安全性與便利性。
本次實證實驗探討了以下兩種方案:
① 將記載金融機構身分驗證結果的 VC,與記錄了讀取個人號碼卡等身分證明文件 IC 晶片資訊結果的 VC 相結合,作為符合犯罪收益移轉防止法施行規則第6條第1項第1號ト(截至令和7年3月)所規定之方式(以下稱為「舊ト方式」)使用。(初期方案)
② 以 VC 形式接收並傳遞經電子簽章法第4條第1項認證的事業單位所發行的 x.509 憑證,作為符合犯罪收益移轉防止法施行規則第6條第1項第1號ワ(截至令和8年3月)所規定之方式(以下稱為「ワ方式」)使用。(最終方案)
(2) 實證實驗結果
本次實證實驗顯示了能夠減輕客戶端在身分驗證負擔的「新身分驗證方法」的可能性。
然而,關於初期方案(①),我們收到了相關部會的回應,指出由於無法確保 VC 出示時使用者的真實性,因此無法作為舊ト方式使用。
關於最終方案(②),我們收到了相關部會的回應,指出在金融機構採取風險降低措施的前提下,可作為ワ方式使用。
實施結果的詳細內容,請參閱以下附件報告書:
「DID/VC 共創聯盟【金融廳 FinTech 實證實驗中心結果報告】」
https://www.tr.mufg.jp/houjin/dvcc/pdf/houkokusho.pdf
2. VC 社會實施的未來課題
今後,為了實現各種不受限於身分驗證目的的 VC 用途,並推動方案的實現與社會普及,我們將進一步釐清事業者間的責任劃分,並整理商業模式、成本效益分析等細節性議題,例如 Verifier 端可負擔的適當成本等激勵機制設計。
3. 未來發展
DVCC 將持續與相關部會、民間產業團體等合作,在確認新技術的合法性與安全性的同時,致力於 VC 用途的探討,以及方案的實現與社會普及。
4. 實證實驗中 NEC 的角色
在本次實證實驗中,NEC 提供了利用生物辨識技術(臉部辨識)的 VC「FaceVC」*2 技術,以驗證降低 VP(Verifiable Presentation)出示時風險的機制。本次實證透過在 VP 出示時,使用錢包中儲存的 FaceVC 進行本人驗證,以防止竄改終端機上儲存的生物資訊來買賣終端機的措施,並驗證了 FaceVC 的有效性。
以上
*1:關於金融廳 FinTech 實證實驗中心
在「未來投資戰略2017」(平成29年6月閣議決定)中,從加速利用 FinTech 進行創新的觀點出發,金融廳提出了將採取措施以簡化 FinTech 相關實證實驗的方針。基於此,金融廳設立了 FinTech 實證實驗中心,旨在為 FinTech 企業及金融機構等在進行前所未見的實證實驗時可能遇到的猶豫與擔憂提供支援。
透過實驗,FinTech 企業及金融機構等希望釐清的議題(例如合規性與監管風險、向一般使用者提供服務時可能發生的法律解釋實務問題等),將由針對個別實驗設立的廳內負責團隊提供持續性的支援。
「關於設立 FinTech 實證實驗中心」
https://www.fsa.go.jp/news/29/sonota/20170921/20170921.html
「關於利用數位證書重複使用交易時確認結果的金融廳「FinTech 實證實驗中心」支援案件的採用決定」
https://www.tr.mufg.jp/ippan/release/pdf_mutb/241223_1.pdf
*2:相關網站
NEC 的 DID/VC 解決方案|利用生物辨識技術的 VC
附件
實證實驗參與企業(依日文五十音順,省略敬稱)
本次實證實驗主要由 DVCC 會員企業中參與「身分驗證分組會」及「規則整備分組會(身分驗證 WG)」的企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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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 |
參與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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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CC 幹事 |
1. 三菱UFJ信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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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CC 事務局 |
2. NTT DATA Corporation(參與以下兩分組會) 3. VESS Labs Inc.(參與規則整備分組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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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共創分組會 (身分驗證分組會) |
4. Orient Corporation 5. 山陰合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6. 静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常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 Seven Bank, Ltd. 9. 大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千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TOPPAN Edge Inc. 12. 日本住宅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13. 日本人壽保險相互會社 14. Fukuoka Financial Group, Inc. 15. 北陸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6. Sumitomo Mitsui Financial Group, Inc. 17. Mizuho Financial Group, Inc. 18. Mitsubishi UFJ Financial Group, Inc. 19. 橫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Resona Holdings, Inc. 21. Lawson Bank,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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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整備分組會 (身分驗證 WG) |
22. ITOCHU Techno-Solutions Corporation 23. Keychain LLC 24. xID Inc. 25. Global Legal Entity Identifier Foundation 26. 大日本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7. Digital Platformer Inc. 28. DataGateway Pte. Ltd. 29. TOPPAN DIGITAL Inc. 30. TRUSTDOCK Inc. 31. 日本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32. Panasonic Connect Co., Ltd. 33. Hitachi, Ltd. 34. BIPROGY INC. 35. FUJITSU LIMITED 36. 公司名稱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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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 |
37. Anderson Mori Tomotsune L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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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專家 |
38. NAT Consulting(代表 﨑村夏彦 先生) |
常見問題
本次實證實驗的目的是什麼?
旨在驗證利用數位證書(VC)進行符合犯罪收益移轉防止法身分驗證的新方法的可能性與有效性。目標是同時提升安全性與便利性。
實證實驗中考慮了哪兩種方案?
第一種方案是將金融機構的身分驗證結果記載於 VC,並與記錄身分證明文件 IC 晶片資訊的 VC 相結合,作為「舊ト方式」使用。第二種方案是將經認證的事業單位所發行的 x.509 憑證以 VC 形式傳遞,作為「ワ方式」使用。
實證實驗的結果,哪種方案被判定為有效?
「舊ト方式」因無法確保 VC 出示時使用者的真實性,被判定為無法使用。而「ワ方式」則在金融機構採取風險降低措施的前提下,被判定為可使用。
NEC 在本次實證實驗中扮演了什麼角色?
NEC 提供了利用生物辨識技術(臉部辨識)的 VC「FaceVC」的技術。這有助於驗證降低 VP(Verifiable Presentation)出示時風險的機制。
VC 社會實施的未來挑戰是什麼?
包括探討身分驗證以外的各種 VC 用途、釐清事業者間的責任劃分,以及根據商業模式和成本效益設計激勵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