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Us株式會社(讀音:Job-Us,總部:東京都港區,代表:馬渕太一,以下簡稱「本公司」)旨在透過運用AI實現職務型人事制度,創造一個公平且主動的工作社會。本公司針對已導入或決定導入職務型人事制度的259位企業人資負責人,進行了「職務型人事制度實態調查」。
◾️調查主題
◾️調查背景:性別薪資差距揭露義務擴大,使「無法說明的D人事制度」成為風險
2026年4月,隨著《女性活躍推進法》的修訂,性別薪資差距的公開義務擴大至員工人數101人以上的企業。建立能夠客觀說明待遇基礎的人事制度,已成為從大型企業到中型企業的共同課題。依職務與職責決定待遇的職務型人事制度,再次受到關注,被視為解決此問題的方案。然而,職務型人事制度若要發揮功能,其核心的JD(Job Description:職務說明書)必須妥善整備、更新,並實際應用於人事政策中。因此,本公司為從更廣泛的角度掌握職務型人事的現況,調查了JD的整備、更新與應用實態。
◾️調查詳情
職務說明書的檢討頻率與範圍
本公司調查了職務說明書的檢討頻率與範圍。僅有26.9%的企業回答「針對所有職務說明書,定期(每年至少一次)進行檢討」。另一方面,「針對所有職務進行檢討但頻率不定期(大約數年一次)」為37.6%,「僅針對部分職務進行定期檢討」為15.3%,「僅針對部分且不定期」為8.7%。此外,「認知到更新的必要性但實際上幾乎未檢討」為1.7%,而「不存在檢討機制或運作本身」為2.9%。
職務等級、職務規模判定中職務說明書的應用狀況
本公司調查了職務等級與職務規模判定中職務說明書的應用狀況。僅有26.9%的企業回答「根據職務說明書量化計算職務規模,並判定職務等級」。另一方面,「制度上依據職務說明書,但實際上會考量個人能力與年資來判定職務等級」為44.2%,「個人能力與年資優先,未依職務說明書進行客觀判定」為19.8%。此外,1.7%的企業表示「在職務等級判定中,職務說明書完全未被應用」。
職務說明書的製作、定義狀況
本公司調查了職務說明書的製作與定義狀況。僅有28.2%的企業回答「所有職務說明書均明確定義了預期職責、成果與人才要求」。另一方面,「部分職務說明書已定義,但內容與品質因部門或製作人而異」為49.0%,「職務說明書僅形式上存在」為8.1%,「未整備職務說明書」為6.6%。
各項人事政策中職務說明書的應用程度
本公司調查了職務等級判定、職務規模計算、人事配置、異動、目標設定、職涯發展這四項人事政策中職務說明書的應用程度。「高度應用」與「一定程度應用」的總計,在職務等級判定、職務規模計算中為61.4%,人事配置、異動中為61.4%,目標設定中為53.3%,職涯發展中為52.9%。另一方面,「無法斷定」、「不常應用」、「完全未應用」與「未整備/不清楚」的總計,在目標設定中高達46.8%,職涯發展中則為47.1%。
事業變更時職務說明書的更新連動狀況
本公司調查了事業策略變更、組織重組、業務內容變更發生時,職務說明書的檢討與更新狀況。僅有28.5%的企業回答「每次發生變更時,都會檢討並更新所有相關職務說明書」。另一方面,「發生變更時,部分職務說明書會進行檢討與更新」為54.1%,「即使發生變更,職務說明書的檢討與更新也不連動」為7.0%,「職務說明書製作後,從未進行過檢討」為2.1%。(n=242)
目標設定中職務說明書的應用狀況
本公司調查了員工目標設定中職務說明書的應用狀況。僅有28.1%的企業回答「全公司根據職務說明書設定目標,並與評價指標連動」。另一方面,「部分組織、職務中,目標設定依據職務說明書進行」為38.4%,「設定目標時會參考職務說明書,但實際上目標與職務說明書未能充分連動」為30.8%。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調查
- 原文日期:2026年4月
- 產品、服務:AI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