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國小霸凌事件簿
### 教師體罰及身心虐待事件 2024年3月至10月,教師呂美貞對學生實施體罰、恐嚇及身心虐待。家長申訴後,學校處置輕微,最終被迫轉學。
**違反 教育基本法 第八條第二項** **違反 教師輔導與管教注意事項 第三十八條**
### 事件概要
**三大不當行為**
* **2024.03.15 教鞭抽打手背:** 教師呂美貞用教鞭用力抽打學生手背,另有多位學生遭受同樣待遇。下午請家長到校卻稱「學生智商與情緒有問題」,隱瞞體罰事實。 * **2024.05.07 搶蘋果砸桌面:** 午休期間搶走學生蘋果,將蘋果砸爛於桌面。於聯絡簿寫「午休不亂跑」,與事實不符,意圖掩蓋真相。 * **2024.06.19 逼問強迫承認:** 莫名指控學生偷看考卷並扣分。於教室逼問,學生已說兩次沒有偷看,卻被強逼承認。事後證實指控不實。
### 完整紀錄
**事件時間軸**
* **2024 年 3 月:** 教師呂美貞於教室批改作業,不滿學生作業成果,將作業本從桌面掃落至地面,由受害學生自行撿回。此行為已發生3次。另有3位學生遭受同樣待遇(6號、8號、9號、12號)。 * **2024.03.15:** 教師呂美貞上午體罰學生,拿教鞭抽打手背(6號、9號)。下午請家長到校,說學生智商與情緒有問題,建議至醫院評估,但沒告知上午有體罰學生。轉介學生至輔導室參加小組輔導。 * **2024.03.27:** 家長與學生至榮總看診,醫師安排心理評估。 * **2024.04.03:** 家長與學生至榮總心理評估。 * **2024.05.07:** 學生於午休時間吃蘋果。教師呂美貞於午休時間,搶學生蘋果並砸於桌面。在桌面是蘋果殘渣情形下,學生趴於桌面午休。於聯絡簿寫 "午休不亂跑",與當日發生事實明顯不符(附件)。家長於聯絡簿寫"孩子被老師嚇到"。 * **2024.05.08:** 教師呂美貞看完家長聯絡簿留言,於全班面前斥責學生:「如果我不這樣做,你會聽嗎?」教師於聯絡簿回覆"吃東西已三犯",與學生確認後僅第一次發生。當晚家長與學生至榮總看報告,醫師說評估正常無異狀。 * **2024.05.23:** 教師呂美貞於聯絡簿留言,因為同學作弊,學生說同學是作弊鬼。並詢問醫院檢查結果。家長回覆,已提醒學生說好話,醫師檢查一切正常,如果被體罰或被摔東西,情緒會不穩定,影響上課表現(附件)。 * **2024.05.24:** 教師呂美貞看完前日家長留言,於聯絡簿留言,請家長聯繫。當晚家長聯繫教師呂美貞,教師說明已經給學生很多次機會,日後將直接處罰。家長十分不滿,教師不僅沒為體罰&摔書&摔蘋果道歉,並將繼續處罰。家長強烈抗議,不同意教師體罰及精神虐待行為,並要求教師跟學生道歉。 * **2024.05.27:** 教師呂美貞在班級中向受害學生口頭道歉,並詢問受害學生:「這樣道歉可以了嗎?」 * **2024.05.30:** 家長申訴公文至教育局(附件)。 * **2024.06.06:** 大新國小收到公文,校長吳政憲與教師呂美貞詳談。 * **2024.06.12:** 校長吳政憲打電話通知家長學校收到教育局公文,將受理申訴。校長與教師呂美貞初步瞭解後,稱事情沒那麼嚴重。 * **2024.06.13:** 家長跟學務處主任許孟順約談。學校6/6-6/13這段時間,並沒有主動關心過申訴學生。家長要求主任到班說明學校零體罰政策,如果遇到霸凌可以到學務處尋求協助。家長要求輔導室關懷申訴學生。主任表示考量老師心情,到班說明再考慮,但輔導室關懷可以協助。霸凌小組結果需要歷時2~4個月,審查期間主任只能加強巡堂頻率,其餘保持行政中立,依照霸凌事件處理流程處理。 * **2024.06.14:** 學務處主任許孟順提供輔導室主動關心同意書(附件)。 * **2024.06.18:** 繳回輔導室同意書。教師呂美貞於考試卷寫:站起來看同學的考卷(附件)。受害同學並無站起來,也沒偷看考卷,左右鄰座同學也並未看見受害同學站起來。莫名的指控,並且扣5分。 * **2024.06.19:** 收到大新國小公文,受理校園事件(附件)。上午家長電話聯繫學務處主任許孟順,協助瞭解被指控站起來偷看的事件。學務處主任許孟順並未到教室關切,也未調查釐清事實。教師呂美貞早上於教室逼問,受害學生已經說兩次沒有偷看,卻被強逼承認。強逼過後,教師呂美貞於聯絡簿留言,說他站著看右邊同學考卷(附件)。輔導室關心詢問受害學生。 * **2024.06.20:** 受害學生再次跟右邊周姓同學詢問,是否有考試站起來偷看。周姓同學確定沒有此事。學務處主任許孟順也並未查清事實,考試平白被扣分。 * **2024.06.26:** 辦理轉學。 * **2024.07.03:** 調查三人小組訪談,由律師、家長會代表、教師代表組成。之後調查報告交給校評會決議。 * **2024.07.31:** 收到訪談逐字稿。 * **2024.08.03:** 學務處主任許孟順來電要求在有錯字的逐字稿簽名,在拒絕簽名後,等待逐字稿修正版本。 * **2024.08.08:** 將修正後的逐字稿簽名繳回。 * **2024.10.11:** 收到懲處公文,教師呂美貞僅需"正向管教與班級經營"研習4小時,與書寫研習心得1500字,對於學校及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如此保護教師,深感心寒。(公文附件)
### 親身經歷
**家長評價與建議**
* **學校處理態度:** 教師呂美貞之體罰與管教不當之行為,已明顯觸法,但校長吳政憲身為霸凌因應小組招集人,稱事情沒那麼嚴重,霸凌因應小組公正性有待商榷。學務處主任許孟順基於行政中立立場,除了加強巡堂頻率,並無法提供更多保護。於學校收到教育局公文後,至校長吳政憲聯繫家長已經過7天,期間學校並無任何人關心受害學生,卻洽詢教師呂美貞之意見。學校並無宣導"零體罰政策"給學生知曉,讓學生遭受體罰後,不知道可以跟學務處尋求協助,學校明顯失職。要求主任到班宣導"零體罰政策",以教師呂美貞之心情為優先考量,而拒絕家長要求,並無考量學生將會繼續遭受體罰。 * **另起事件:** 該校於2024上半年度,也有另起教師霸凌學生事件,因錄音證據明確,立刻調離現職,由代課老師負責。
**給家長的建議**
* 學生能保護自己的方式,只能隨身攜帶錄音筆自保。 * 如果發生霸凌事件,跟學校反應後的處理方式,只有學務處&家長&老師,三方洽談協調,並無實質的效益,建議找**人本教育基金會**和**台中市教育局**協助。 * 在尋求第三方協助時,**請盡量蒐集任何證據**,通話錄音、現場錄音、紙本紀錄、訊息紀錄,只要證據明確,將能快速進入教評會,縮短2至4個月的煎熬期,可避免二次傷害。 * 寫公文如果有困難,先用時間順序條列事件,到ChatGPT使用指令:"請用公文格式重新改寫以下文字"。 * 不要一味的相信教師說法,建議第一次班親會後,要在教室門口等待同學家長們,**一起加入Line群組**,無論是課本沒帶,或是拿錯作業都能快速互助,最重要的是除了小孩、教師之外,還有第三方說法可以參照。
**孩子的心聲** 孩子歷經三個月的身心壓力,還被貼上**智商情緒有問題**的標籤,被迫參加輔導小組與醫院長時間評估,這些事情讓孩子心生恐懼。「明明是老師情緒失控,結果是我被送去輔導?」榮總醫院評估後正常,**孩子才哽咽說出被體罰摔書的真相**。孩子只有家長自己能保護。
(下載申訴公文範本、佐證資料等連結)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調查
- 相關組織: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小 / 人本教育基金會 / 台中市教育局
- 原文日期:2024年3月15日 / 2024年5月7日
- 產品、服務:小学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