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條文仍有殖民色彩字眼 港府擬再修訂

香港當局正持續檢視法律條文中的殖民色彩字眼,包括將「大陸」改為「內地」,並將英文翻譯統一為「Chinese Mainland」,預計明年6月底前完成。
politicsNQ 45/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6日 10:50
  • 🔍 收集: 2026年5月26日 11:01(發表後11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31日 20:02(收集後129小時1分鐘)
中央社報導,香港當局據報正繼續檢視本地法律條文中所遺留的殖民色彩字眼,包括把「大陸」改為「內地」,英文「Mainland of China」改為「Chinese Mainland」。根據明報今天的報導,律政司日前向立法會預告,將提交第三批成文法雜項修訂,當中建議提出上述修訂,並爭取在明年6月30日前完成修改。據報導,立法會曾經於2024及2025年通過類似修訂,這是第三批同類修訂,涉及多個部門的120條法例及附屬法例,其中海事就涉及30多條法例。報導指出,需修改的殖民色彩字眼包括「女皇陛下」或「總督」,全部改為「行政長官」;「中國內地」的英文翻譯從原先的「Mainland of China」改為「Chinese Mainland」,與中國大陸官方翻譯一致。此外,在法律條文中的「主權移交」字眼,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港府表示,這項改動是「準確反映『聯合聲明』宣布的內容」。

常見問題

香港法律修訂的影響為何?

法律用語將與中國官方標準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