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刺傷前輔大校長江漢聲 新北法院判刑1年6月
曾姓男子去年持刀刺傷前輔大校長江漢聲,新北地院今宣判。合議庭認為被告無殺人犯意,變更起訴法條為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被告坦承犯行但未獲被害人諒解,檢方將研議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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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 2026年5月26日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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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新北26日電)曾姓男子去年持刀在診間揮砍前輔大校長江漢聲,被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新北地院今宣判,認曾男除刺傷江漢聲外,更造成醫療人員恐慌,但無殺人犯意,依傷害罪判刑1年6月。前輔仁大學校長、醫師江漢聲去年11月11日在輔大附設醫院看診時,在診間突遭曾姓男子持美工刀刺傷,曾男隨即被保全制伏送辦。新北地檢署去年11月19日火速偵結,依刑法殺人未遂、違反醫療法等罪起訴,並具體求刑7年。根據新北地院判決,曾男10月底在臉書預先寫下「無對江漢聲殺人之主觀犯意」等內容。合議庭認為,起訴書雖控曾男涉犯刑法殺人未遂罪嫌,但曾男主觀上只有傷害犯意,無殺人犯意,因此變更起訴法條為傷害罪。合議庭審酌,曾男自始坦承犯行且無前科,但未獲江漢聲諒解,考量其家庭、經濟、智識程度、生活等一切情狀,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新北地檢署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常見問題
為何刺傷江漢聲的男子僅被判傷害罪?
合議庭認為被告主觀上僅有傷害犯意,並無殺人犯意,故變更起訴法條為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