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雷達站上尉涉擅離職守 嘉院判緩刑

Key facts

  • 海軍雷達站上尉涉擅離職守 嘉院判緩刑
  • 海軍雷達站莊姓上尉副站長於114年執勤時擅離職守,留在寢室未執行雷情監控。嘉義地方法院審酌其坦承犯行,判處拘役15日,緩刑2年。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5月26日

Direct answer

海軍雷達站莊姓上尉副站長於114年執勤時擅離職守,留在寢室未執行雷情監控。嘉義地方法院審酌其坦承犯行,判處拘役15日,緩刑2年。

Citation
海軍雷達站上尉涉擅離職守 嘉院判緩刑 (2026年5月26日), PR Times
Source
PR Times
Date
2026年5月26日
海軍雷達站莊姓上尉副站長於114年執勤時擅離職守,留在寢室未執行雷情監控。嘉義地方法院審酌其坦承犯行,判處拘役15日,緩刑2年。
politicsNQ 45/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6日 16:11
  • 🔍 收集: 2026年5月26日 16:31(發表後2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31日 19:54(收集後123小時22分鐘)
莊姓男子被控民國114年間擔任海軍雷達站上尉副站長時涉擅離勤務所在地,台灣嘉義地方法院判處拘役15日,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台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起訴書,莊姓男子114年8月30日為海軍某雷達站上尉副站長,當天下午5時到晚間8時須擔任雷情作業室值更官,負責轄區水面目標資料傳報與監視,確保轄區安全及監偵任務執行。嘉檢表示,莊姓男子當時以電話與前時段值更官交接後,逕自留在寢室,直到當天晚間7時49分才到雷情作業室執行職務,由於雷達站發生部隊內不當飲酒等問題,經追查監視錄影發現莊姓男子行徑,莊姓男子被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起訴。嘉院審酌莊姓男子案發時為現役軍人,應守法重紀,竟擅離職守,漠視軍隊安全,負面影響軍紀及國軍形象,考量坦承犯行,有未成年子女且目前待業,判處拘役15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

常見問題

莊姓上尉犯了什麼罪?

違反陸海空軍刑法,擅離勤務所在地。

法院判決結果為何?

判處拘役15日,緩刑2年。

案發當時莊姓上尉的職務是什麼?

海軍雷達站上尉副站長,負責雷情作業室值更官。

為何會被發現擅離職守?

因雷達站發生部隊內不當飲酒問題,經追查監視錄影發現其行徑。

緩刑期間多久?

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