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近代治安史 邢泰釗:從行政管理減少犯罪
前檢察總長邢泰釗卸任後受訪,回顧40年檢察官生涯,見證台灣治安演變。他強調應透過嚴謹的制度設計與行政管理來預防犯罪,而非僅依賴刑法。他並針對劉志明強盜性侵殺人案提起非常上訴,主張應兼顧被害人權益與社會公益。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4日 12:26
- 🔍 收集: 2026年5月24日 12:31(發表後4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31日 20:49(收集後176小時17分鐘)
邢泰釗在卸任後接受專訪表示,不同時代有不同盛行的犯罪類型,從早期的貪污賄選到現代的詐欺、國安案件,每個時代都有不同重點。他引用「法與時轉則治」說明,針對有暴利可圖的案件,做好風險管理與預防才是重中之重。邢泰釗相當認同刑法應作為民主法治的護盾,而非濫用。他指出,現在案件越來越泛刑法化,導致檢察官工作量大、監獄爆滿,這絕非健全社會現象。他建議政府應加強行政上的預防和管理,例如NCC與金管會介入後,電信詐欺案件即顯著減少。此外,他針對劉志明案提起非常上訴,認為法院不應單向傾斜被告人權,應兼衡被害人權益與社會公益,以符合國民的法律感情。
常見問題
邢泰釗主張的「行政管理預防犯罪」是什麼?
主張在訴諸刑法前,應透過行政機關的周密立法與管理,從源頭減少犯罪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