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會通過修法草案 提升書記官與法警職等
司法院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旨在解決書記官人力短缺並提升法警待遇。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2日 20:28
- 🔍 收集: 2026年5月22日 20:31(發表後3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31日 21:13(收集後216小時41分鐘)
司法院22日召開院會,通過「法院組織法」等修正草案。針對書記官人力短缺問題,全面調高三等書記官職務列等至「薦任第六職等」,並暢通升遷管道。同時,全面提高法警長及副法警長職務列等,並明確賦予法警執法法源,包括管束、檢查及使用警械等。此外,參考德日立法例,未來妨害法庭秩序者,法院得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若一年內再犯則加重處刑,以確保司法業務順暢運作。
常見問題
司法院此次修法的主要目的為何?
解決書記官人力短缺、留才,並強化院檢安全。
書記官職等有何調整?
三等書記官調高至薦任第六職等。
法警執法權限有何強化?
明確賦予管束、檢查及使用警械等強制作為法源。
妨害法庭秩序者將面臨什麼處分?
得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再犯者加重處刑。
修法涉及哪些法律?
法院組織法、行政法院組織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