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疑未禮讓行人又失控撞傷警 記1大過處分
高雄三民一警分局員警今天上午巡邏時,攔查一名疑似未禮讓行人的蔡姓機車騎士,查證後發現蔡男竟是鼓山分局的員警。蔡男雖酒測值為0,卻在盤查時情緒失控,企圖騎車離去並撞傷一名員警,最終遭依法逮捕送辦。其所屬的鼓山分局已迅速召開考績會,從重核予記1大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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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 2026年5月21日 14:42
- 🔍 收集: 2026年5月21日 15:01(發表後19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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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 洪學廣 高雄21日電)高雄三民一警分局今天上午巡邏時,發現蔡姓機車騎士疑未禮讓行人遭攔查,經查蔡男為鼓山分局員警,他酒測值雖為0卻騎車撞傷員警遭送辦。鼓山分局已從重核予記1大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員警上午8時55分在執行巡邏勤務時,於十全一路發現58歲蔡男騎乘重型機車,疑似未禮讓行人且行車搖晃,員警盤查過程中發現蔡男面色潮紅,疑有酒後騎車情形,隨即依法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另經查蔡男為鼓山分局員警,案發當時正值休假。 不過,蔡男在盤查過程中隨地吐痰,另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部分。當員警想請蔡男配合返所查證身分時,蔡男情緒突然失控企圖騎車離去。員警上前制止過程中,1名員警左膝及左小腿擦挫傷。警方隨後依法將蔡男壓制、管束並當場逮捕,全案仍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鼓山分局指出,針對蔡員自身言行失檢且涉犯刑事案件,嚴重影響警譽,鼓山分局立即召開考績會,從重核予記1大過處分,並改列教育輔導及汰除對象。 三民一分局則補充,蔡男未禮讓行人違規部分,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警方予以開單告發,以嚴正執法。(編輯:李亨山)1150521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常見問題
涉案的員警是誰?
一名隸屬於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的58歲蔡姓員警,案發當時正值休假。
該名員警為何被警方攔查?
他在高雄市十全一路上騎乘重型機車時,疑似未禮讓行人且行車搖晃,因此遭到巡邏員警盤查。
他是否有酒後駕車?
沒有,根據警方的酒測,其酒測值為0。不過員警盤查時發現他面色潮紅。
他最終為何被逮捕?
在員警要求他返所查證身分時,他情緒失控企圖騎車離去,過程中撞傷一名上前制止的員警,因此被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當場逮捕。
他受到了什麼行政處分與法律追訴?
其所屬的鼓山分局已召開考績會,從重核予記1大過處分,並改列教育輔導及汰除對象。刑事部分,全案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交通違規則另行開單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