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自製噴火槍案 2共犯均2萬元交保限制住居
演員孫鵬兒子孫安佐因自製噴火槍並張貼影片,已遭羈押禁見。案件的江姓攝影師和邱姓金主今天主動到案說明,經士林地檢署訊問後,檢方認為兩人涉犯恐嚇公眾罪,諭令各以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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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 2026年5月19日 18:01
- 🔍 收集: 2026年5月19日 18:31(發表後3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19日 18:37(收集後5分鐘)
演員孫鵬兒子孫安佐(已改名孫健豪)等人自製噴火槍並張貼影片,孫安佐已遭羈押禁見。江姓攝影師和邱姓金主今天主動到案說明,士檢訊後諭令各2萬元交保、限制住居。 孫安佐及陳姓友人日前在河堤旁測試自製噴火槍,並在社群平台張貼影片,16日遭檢警拘提到案,檢警搜索時還發現模擬槍及改造霰彈槍,警詢後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陳男新台幣3萬元交保,孫安佐遭士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據悉,負責拍片的江姓攝影師「佑子」近日公開坦承自己是藏鏡人,今天上午9時許偕「拳願明星格鬥賽」邱姓創辦人主動前往台北市警察局北投分局說明。邱男供稱和孫安佐有企劃合作合約,除出資拍片外,也牽線「佑子」負責拍片,目的就是為了影片流量。 警詢後,2人向警方表示願意配合檢察官調查,下午主動前往士檢應訊。檢察官訊問後,認為2人涉犯刑法恐嚇公眾罪嫌,諭令邱男、江男均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