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員免職案敗訴 空勤總隊將提上訴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空勤總隊)19日針對媒體報導「摔壞直升機遭免職飛行員翻案成功」一事澄清,因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為維護飛安與紀律,將提起上訴。該案源於民國109年一名王姓機長因違規操作導致直升機墜毀,造成巨額損失。儘管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以管理不當為由判決飛行員勝訴,空勤總隊仍堅持事故主因為飛行員個人重大違失,並將上訴以示「飛安零容忍」的決心。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19日 18:13
- 🔍 收集: 2026年5月19日 18:31(發表後18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19日 18:47(收集後15分鐘)
針對媒體報導「摔壞直升機遭免職飛行員翻案成功」,其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認為空勤總隊管理也有問題,對此,空勤總隊今天澄清,報導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為維護飛安及紀律,將提起上訴。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有關媒體報導內容提及空勤總隊對NA-103飛航事故相關人員處置及事故責任認定,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為避免社會大眾誤解,特予澄清。
空勤總隊指出,民國109年4月7日,王姓飛行員身為訓練機機長,理應嚴守紀律、完備訓練計畫與掌握各項風險因素,以確保機組人員生命及國家高價裝備安全。然而,他罔顧飛行紀律與安全,不僅違規搭載共勤機關人員實施緊急科目訓練,更未回應副駕駛建議,最終導致飛機失控嚴重毀損。
此次事故造成空勤總隊飛機修復約需新台幣3億2400萬元的重大損失,更嚴重危害機組人員生命安全。
空勤總隊表示,NA-103事故的肇因,經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完成調查並公布正式報告,其調查結論具專業性與公信力,空勤總隊已依循調查結果辦理後續飛安改善作為。
相關調查結論提到,「事故機正駕駛對尾旋翼失效之特性及完整操作程序認知不足,於執行尾旋翼失效操作時,未遵守操作程序且未把握操作要領,於執行課目過程中未將雙腳置於方向操控舵板上,致使執行該課目航機右偏時,於失去水平狀態下,未能即時改正,造成主旋翼打擊道面而失控墜毀」。
空勤總隊認為,報導稱王員是依長官職權命令操作緊急課目訓練,實為以偏概全。實施緊急課目訓練仍須遵循飛行教範,就不得實機操作部分予以排除。王員的重大違失行為已構成「怠忽職守」,嚴重影響飛行紀律及任務執行,因此依規定予以2大過免職處分,此舉屬依法行政且符合比例原則。
針對更一審判決認為「管理缺失、一味卸責」,空勤總隊表示無法認同此見解。總隊強調,飛行訓練雖具風險,但飛行員個人的違規操作與專業判斷錯誤為事故主因。為導正飛行紀律,避免「發生事故卻無須負責」的負面效應蔓延,將備妥事證提起上訴,以正視聽。
空勤總隊擔負國家救災、救難勤務,每一位飛行員、每一架直升機皆為珍貴的國家救難資本。對於飛行員的重大過失,總隊堅持「飛安零容忍」原則,絕不因行政訴訟結果而動搖維護飛安及紀律的決心。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有關媒體報導內容提及空勤總隊對NA-103飛航事故相關人員處置及事故責任認定,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為避免社會大眾誤解,特予澄清。
空勤總隊指出,民國109年4月7日,王姓飛行員身為訓練機機長,理應嚴守紀律、完備訓練計畫與掌握各項風險因素,以確保機組人員生命及國家高價裝備安全。然而,他罔顧飛行紀律與安全,不僅違規搭載共勤機關人員實施緊急科目訓練,更未回應副駕駛建議,最終導致飛機失控嚴重毀損。
此次事故造成空勤總隊飛機修復約需新台幣3億2400萬元的重大損失,更嚴重危害機組人員生命安全。
空勤總隊表示,NA-103事故的肇因,經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完成調查並公布正式報告,其調查結論具專業性與公信力,空勤總隊已依循調查結果辦理後續飛安改善作為。
相關調查結論提到,「事故機正駕駛對尾旋翼失效之特性及完整操作程序認知不足,於執行尾旋翼失效操作時,未遵守操作程序且未把握操作要領,於執行課目過程中未將雙腳置於方向操控舵板上,致使執行該課目航機右偏時,於失去水平狀態下,未能即時改正,造成主旋翼打擊道面而失控墜毀」。
空勤總隊認為,報導稱王員是依長官職權命令操作緊急課目訓練,實為以偏概全。實施緊急課目訓練仍須遵循飛行教範,就不得實機操作部分予以排除。王員的重大違失行為已構成「怠忽職守」,嚴重影響飛行紀律及任務執行,因此依規定予以2大過免職處分,此舉屬依法行政且符合比例原則。
針對更一審判決認為「管理缺失、一味卸責」,空勤總隊表示無法認同此見解。總隊強調,飛行訓練雖具風險,但飛行員個人的違規操作與專業判斷錯誤為事故主因。為導正飛行紀律,避免「發生事故卻無須負責」的負面效應蔓延,將備妥事證提起上訴,以正視聽。
空勤總隊擔負國家救災、救難勤務,每一位飛行員、每一架直升機皆為珍貴的國家救難資本。對於飛行員的重大過失,總隊堅持「飛安零容忍」原則,絕不因行政訴訟結果而動搖維護飛安及紀律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