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吊銷逾3年重考須上駕訓班 新規6/30上路

為強化道路安全,交通部宣布新規定,自今年6月30日起,因違規遭吊銷駕照且禁考期間達3年以上者,必須先強制完成駕駛訓練課程,才能重新申請考領駕照。此舉旨在加強其交通法規認知、安全駕駛觀念與風險辨識能力。
交通安全,法規,台灣NQ 50/100出典: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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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5月18日 12:51
  • 🔍 收集: 2026年5月18日 13:01(發表後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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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 余曉涵 台北18日電)為強化駕照管理,交通部今天預告相關法規,規定違規遭吊銷駕照禁考3年以上者,須先完成駕駛訓練課程後才能重新考領駕照,預計今年6月30日上路。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日前祭出多項新規,並在今年陸續實施。交通部今天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限制重新申請考驗辦法、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等3項法規。 交通部表示,為提升整體道路交通安全,規範受吊銷駕駛執照不得考領期間達3年以上者,重新申請考領駕照前須完成駕駛訓練課程,補強其對交通法規認知、安全駕駛觀念及風險辨識能力,健全駕照管理制度完整性。 交通部指出,今天預告的3項法規,主要是配合駕照管理3策略中,回訓制度強化違規行為回訓矯正,加嚴吊銷重考禁考3年以上者重考強制完成駕駛訓練,預計今年6月30日上路。(編輯:張雅淨)115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