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葉臻 桃園15日電)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今天公布全國首創的「桃園市太陽光電設施設置指引」,未來將透過4個關鍵點進行嚴格把關,目標是透過管理配套,建立能對環境負責的綠能環境。

經濟發展局長張誠說明,過去中央法規大多只看發電量跟土地怎麼用,但對於環境影響、安全管理,甚至是最後設備老舊要拆掉時該怎麼處理,管理得還不夠細。

張誠說,這份指引扮演了「制度補強」的角色,目標是透過具體的管理配套,建立能讓市民安心、對環境負責的綠能環境。

張誠說,在規劃選址階段,將要求業者於山坡地或敏感地區建立自主檢核,並建議與周邊居民實質溝通;進入維運期後,則導入第三方專家進行設備「健檢」,並建立民意聯繫管道。

張誠也說,面對天災,指引中明確規範了「緊急暫置計畫」,防止損壞光電板造成二次污染;退役回收部分,則更嚴格制定清運、貯存與回收標準,絕不允許光電板變成無人處理的垃圾。

張誠表示,這份指引具行政指導性,要確保每一個光電案場從「出生到退休」都有人管,才是對桃園土地負責;「桃園市太陽光電設施設置指引」相關公告細節,可至市府或經發局網站查詢。(編輯:張銘坤)1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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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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