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學甲疑犬隻不當飼養 動保處稽查要求改善

台南市動保處於5月4日與11日針對學甲區一處飼養場所稽查,發現現場飼養的24隻犬隻中,有15隻未辦理寵物登記。針對犬隻皮毛狀況不佳等健康疑慮,動保處已要求飼主儘速送醫檢查,並依動保法對違規事項進行裁罰與後續追蹤。
その他NQ 0/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11日 20:09
  • 🔍 收集: 2026年5月11日 20:32(發表後22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11日 21:52(收集後1小時20分鐘)
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 楊思瑞 台南11日電)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針對學甲區一處疑似犬隻不當飼養處所進行稽查,24隻犬隻中有15隻未辦理寵物登記,將依法裁處;皮毛狀況不佳等健康方面疑慮,要求飼主帶往動物醫院檢查。

台南市動保處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4日接獲民眾反映,指稱學甲區過港子疑有犬隻不當飼養情形,當天即派員前往稽查,今天再次至現場複查,經查共飼養24隻犬隻,未發現幼犬,亦未查獲繁殖或買賣等營業行為事證。

動保處表示,稽查時發現犬隻普遍有皮毛狀況不佳及皮膚疾病情形,且多數犬隻年紀較大,部分有牙齒鬆動或缺牙狀況,還有些出現叫聲異常或聲音微弱情形,已要求飼主儘速帶往動物醫院檢查,並檢附獸醫師診斷證明供後續查核。

動保處指出,現場發現15隻犬隻未辦理寵物登記及植入晶片,動保處已於現場完成晶片植入,並同步施打狂犬病疫苗,飼主指稱犬隻平時均有洗澡照護,洗澡後會短暫於戶外通風晾乾並備有飲水,並非長時間曝曬,針對現場飼養環境,飼主已依稽查人員要求立即改善,動保處將持續安排複查。

動保處指出,依動保法規定,飼主應依法為犬隻辦理寵物登記及絕育,本案違反動保法部分,將依法裁罰。(編輯:李錫璋)1150511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