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全球10%關稅遭判違法 經貿辦:效力僅限原告

美國國際貿易法庭裁定川普前總統援引122條款徵收的全球10%關稅違法。行政院經貿辦說明,此判決效力僅適用於原告,並表示台灣將持續積極因應美方301條款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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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5月8日 20:09
  • 🔍 收集: 2026年5月8日 20:32(發表後22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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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 賴于榛 台北8日電)美國政府2月起引122條款徵收全球10%關稅且疊加MFN稅率,作為對等關稅法源失效後的暫時性手段,不過美國國際貿易法庭裁定全球關稅也違法,引起關注。行政院經貿辦今天則說明,此判決效力僅適用於原告以及華盛頓州政府,後續台灣將持續積極因應美方301調查。

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在2月中完成簽署,不過美國最高法院2月裁定美國總統川普援引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加徵的對等關稅無效。川普隨後簽署公告,引用「122條款」對全球徵收10%關稅作為暫時性手段,並對各國啟動301條款等調查。

但美國國際貿易法庭7日裁定,川普引用「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以「收支平衡赤字」理由加徵10%臨時關稅,不符合法律定義,判定援引該條款徵收關稅違法。

外界關注判決對台灣的影響,經貿辦今天透過媒體群組說明,美國國際貿易法庭7日判決效力僅適用於原告2家進口商Burlap and Barrel公司及Basic Fun公司,與有自行進口行為的華盛頓州政府。

經貿辦強調,台灣將持續積極因應美方301調查,確保調查結果充分反映台美談判成果,全力鞏固國家及產業利益。

經貿辦指出,為因應美方正進行中的301調查、維繫台灣在台美ART談判取得的相對優勢與最佳待遇,台灣密切與美方溝通,除以政府名義提交書面意見、請駐美代表處出席4月舉行的「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貨品」公聽會與近日的「結構性產能過剩」公聽會,也將針對公聽會涉台意見提出書面說明。

經貿辦說,美方後續還將安排諮商會議,聽取受調查國提出相關說明,台灣也將派員出席。(編輯:翟思嘉)11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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