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張榮祥 台南8日電)台南鄭姓、張姓2女從事居家托育,前後涉凌虐5幼童,台南地檢署今天表示,前案3月間移審由國民法官專庭審理;後續發現其他凌虐事證,再依對未滿7歲幼童妨害發育罪嫌起訴。

南檢今天指出,檢警去年12月6日接獲醫院通報,1名11個月大幼童疑遭凌虐,出現腦出血、腦水腫等嚴重傷勢,拘提鄭女、張女到案,檢方認定妨害幼童發育致重傷害重罪,且刪除監視器錄影畫面等串滅證,當時檢方聲押獲准;今年3月27日偵查起訴移審,由國民法官專庭審理。

檢警後續過濾托育地點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還有4名幼童遭鄭女、張女凌虐,南檢4月30日再依對未滿7歲幼童妨害發育罪嫌提起公訴。(編輯:陳仁華)11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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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昨年12月6日 / 今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