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林國成罵總統認錯不認罪 北院判拘役20天

前立法委員林國成因辱罵總統賴清德,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林國成雖認錯但否認有罪,表示言論是針對公共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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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5月5日 16:19
  • 🔍 收集: 2026年5月5日 16:31(發表後12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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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 謝君臨 台北5日電)民眾黨前立委林國成涉爆粗口辱罵總統賴清德,遭北檢起訴。北院日前審理時,林男認錯不認罪,表示自己是針對公共議題評論,而非賴總統。北院今天判林男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

去年7月間,台灣民眾黨在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前舉辦集會活動,時任民眾黨立委的林國成涉嫌爆粗口辱罵賴總統,賴總統提起告訴。台北地檢署今年2月12日依刑法公然侮辱罪起訴林國成,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北地方法院4月7日開庭審理時,林國成採無罪答辯,不否認自己曾經說過的話,但主張是因為看到風災後災民重建家園非常辛苦,政府所為對不起災民,再加上當天他在台上時,台下民眾有人罵「三字經」,他一時情緒激動無法控制,才脫口而出,不過第一句之後都是講台語的「打領帶」,並非辱罵賴總統。

針對本案,北院今天下午一審宣判,依公然侮辱罪判林國成拘役20天,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本件可上訴。北院尚未說明判決的認定事實及量刑理由。(編輯:謝雅竹)11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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