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參加婚宴比腕力手骨折 求償遭駁回
Key facts
- 女子參加婚宴比腕力手骨折 求償遭駁回
- 一名陳姓女子在婚宴上比腕力導致手骨折,向莊姓女子提告求償。然而,一審和二審法院皆認為陳女應自行評估危險性,並駁回其訴求,裁定比腕力行為不成立過失侵權責任。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5月4日
Direct answer
一名陳姓女子在婚宴上比腕力導致手骨折,向莊姓女子提告求償。然而,一審和二審法院皆認為陳女應自行評估危險性,並駁回其訴求,裁定比腕力行為不成立過失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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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參加婚宴比腕力手骨折 求償遭駁回 (2026年5月4日), 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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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 Times
- Date
- 2026年5月4日
一名陳姓女子在婚宴上比腕力導致手骨折,向莊姓女子提告求償。然而,一審和二審法院皆認為陳女應自行評估危險性,並駁回其訴求,裁定比腕力行為不成立過失侵權責任。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4日 18:22
- 🔍 收集: 2026年5月4日 18:31(發表後9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4日 18:37(收集後5分鐘)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4日電)陳姓女子參加友人婚宴,抽捧花外,另和莊姓女子比腕力,陳女輸了比賽,手部還骨折,她提告求償。一審認為陳女應自行評估危險性,判決駁回,二審認為不成立過失侵權責任,再度駁回。
判決書指出,民國113年陳女到台中參加友人婚禮,席間她上台抽捧花並參加腕力比賽,陳女和莊女比賽時,手被壓到骨折,右手有右側遠端肱骨位移骨折併橈神經損傷。
陳女表示,她傷後需休養及專人照護,心理備受折磨,包含醫藥費、交通費、薪資損失、精神撫慰金,向莊女求償新台幣87萬餘元。
莊女指出,陳女做過7年的物理治療師,應該知道腕力比賽有拉傷、韌帶扭傷的風險,陳女同意參賽,顯示雙方允諾並同意承認該項比賽的風險,請求賠償無依據。
法官認為,依照經驗法則,腕力比賽有可能造成肌肉、肌腱拉傷、斷裂,甚至骨折,陳女為正常智識的成年人,應自行評估參加比賽的危險性。勘驗當時影片,發現莊女僅以尋常姿勢與陳女交腕競力而勝出,難認莊女有致陳女受傷的故意或過失,不成立過失侵權責任。判決駁回。(編輯:張雅淨)1150504
判決書指出,民國113年陳女到台中參加友人婚禮,席間她上台抽捧花並參加腕力比賽,陳女和莊女比賽時,手被壓到骨折,右手有右側遠端肱骨位移骨折併橈神經損傷。
陳女表示,她傷後需休養及專人照護,心理備受折磨,包含醫藥費、交通費、薪資損失、精神撫慰金,向莊女求償新台幣87萬餘元。
莊女指出,陳女做過7年的物理治療師,應該知道腕力比賽有拉傷、韌帶扭傷的風險,陳女同意參賽,顯示雙方允諾並同意承認該項比賽的風險,請求賠償無依據。
法官認為,依照經驗法則,腕力比賽有可能造成肌肉、肌腱拉傷、斷裂,甚至骨折,陳女為正常智識的成年人,應自行評估參加比賽的危險性。勘驗當時影片,發現莊女僅以尋常姿勢與陳女交腕競力而勝出,難認莊女有致陳女受傷的故意或過失,不成立過失侵權責任。判決駁回。(編輯:張雅淨)1150504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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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陳姓女子在婚宴上比腕力導致手骨折,向莊姓女子提告求償。然而,一審和二審法院皆認為陳女應自行評估危險性,並駁回其訴求,裁定比腕力行為不成立過失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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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陳姓女子在婚宴上比腕力導致手骨折,向莊姓女子提告求償。然而,一審和二審法院皆認為陳女應自行評估危險性,並駁回其訴求,裁定比腕力行為不成立過失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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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 Times: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05040241.aspx | 202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