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禮詩親中言論 陸委會:有合作行為之虞將調查
針對退役海軍艦長呂禮詩日前參加中共海軍活動並發表親中言論,陸委會表示,其行為有構成兩岸條例「合作行為」之虞,將會同相關單位進行調查。陸委會指出,即使現行法規未規範校級軍官,但兩岸條例第33條之1禁止與中共黨政軍機構合作,呂的行為已構成此項疑慮,並非單純言論自由問題。陸委會也將推動修法,以涵蓋更多層級的退休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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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 2026年4月30日 20:16
- 🔍 收集: 2026年4月30日 20:32(發表後1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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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退役海軍艦長呂禮詩日前參加中共海軍活動,並發表「祖國強大,代表台灣安全」等言論,台灣大陸委員會(陸委會)今日表示,其行為有構成兩岸條例「合作行為」之虞,將會同相關單位加以調查。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在記者會中說明,雖然「兩岸條例」第9條之3規定曾任少將以上人員赴陸參加慶典或活動,若有損國格可剝奪退休俸,但將官以下的退休軍官並無此規範。然而,梁文傑強調,「兩岸條例」第33條之1禁止任何國人、團體或組織與中共黨政軍機構合作。他認為,呂禮詩的行為,包括兩年前受邀參加珠海航空展及此次受邀到山東參加軍艦展,並發表相關言論,已構成合作行為,這不是單純的言論自由問題。梁文傑指出,呂禮詩因其中華民國前海軍艦長的身份,具有宣傳利用價值,才會多次受邀並配合對方宣傳。陸委會將會同相關單位進行調查,並說明此類合作行為的處分是行政處分,可連續裁罰。陸委會也提到,已於去年底提出「兩岸條例」修法,希望這次事件能獲得朝野支持,對此類行為有所懲處。
常見問題
呂禮詩的哪些言行引起了陸委會的關注?
呂禮詩日前參加中共海軍活動,並發表「祖國強大,代表台灣安全」等親中言論。
陸委會為何要調查呂禮詩的行為?
陸委會認為呂禮詩的行為有構成兩岸條例中「合作行為」的疑慮,這並非單純的言論自由問題。
呂禮詩可能違反了兩岸條例的哪條規定?
雖然現行兩岸條例第9條之3主要規範將官,但呂禮詩的行為可能觸犯第33條之1,該條款禁止任何國人與中共黨政軍機構合作。
陸委會對此類「合作行為」的定義是什麼?
陸委會認為,利用前軍官身份,接受邀請參加對岸軍事活動並發表有利於對方的言論,即構成配合宣傳與合作行為。
陸委會是否會推動相關法規的修訂?
是的,陸委會已於去年底提出「兩岸條例」修法,希望這次事件能促使立法院支持修法,以涵蓋更多層級的退休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