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耀輝涉殺人未遂判8年定讞 高院再審改判無罪
男子蘇耀輝涉嫌犯下86年間土城砍殺夫婦未遂案,判刑8年定讞。高等法院認定此案測謊鑑定及圖譜判讀有重大瑕疵,改判無罪。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4月29日 12:15
- 🔍 收集: 2026年4月29日 12:31(發表後16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29日 12:53(收集後21分鐘)
男子蘇耀輝涉嫌犯下86年間土城砍殺夫婦未遂案,判刑8年定讞。高等法院認定此案測謊鑑定及圖譜判讀有重大瑕疵,裁定開始再審。高院今天判決無罪,蘇耀輝聆判後說,感謝律師。蘇耀輝聆判後情緒激動哽咽表示,這件案子從民國86年到現在快30年了,「我是冤枉的」,被最高法院判刑定讞,他不服而展開逃亡,逃亡期間曾到處伸冤沒人幫他。他感謝冤平協會(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及律師團的幫助,才有今天獲判無罪結果,還他清白。根據台灣高等法院新聞稿,蘇耀輝涉嫌於86年11月27日上午7時許,頭戴全罩式安全帽,夥同姓名不詳的成年男子各持1把小型開山刀,共同於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民宅砍殺詹姓男子及其潘姓妻子。詹姓夫婦明確指認出行凶歹徒之一即是蘇耀輝。蘇耀輝最終被依殺人未遂罪,判處8年徒刑定讞。蘇耀輝不服判決結果聲請再審,高院去年10月15日認定原定讞判決指認程序具有強烈誘導性。此外,高院參酌前調查官證詞,認定當年對蘇耀輝測謊圖譜的判讀結果明顯有錯誤,因此裁定開始再審並於今天宣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