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8日電)台中市政府前地政局局長吳存金涉貪污案,她遭指控以家庭聚餐單據,詐領首長特別費共計新台幣6萬8679元。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
台中地院今天宣判,判處吳存金2年徒刑、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並須執行公益義務勞務240小時,接受法治教育5場。(編輯:李錫璋)11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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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