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家庭聚餐單據詐領特別費 前中市地政局長判2年
台中市政府前地政局長吳存金因以家庭聚餐單據詐領首長特別費新台幣6萬8679元,台中地方法院今日判處其2年徒刑,緩刑5年,並褫奪公權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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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 2026年4月28日 11:16
- 🔍 收集: 2026年4月28日 11:31(發表後1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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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8日電)台中市政府前地政局局長吳存金涉貪污案,她遭指控以家庭聚餐單據,詐領首長特別費共計新台幣6萬8679元。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
台中地院今天宣判,判處吳存金2年徒刑、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並須執行公益義務勞務240小時,接受法治教育5場。(編輯:李錫璋)1150428
台中地院今天宣判,判處吳存金2年徒刑、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並須執行公益義務勞務240小時,接受法治教育5場。(編輯:李錫璋)11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