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8日電)4名中國漁民從柬埔寨駕船出航,在泰國灣轉運498塊海洛因及399包大麻等大量毒品,行經東沙海域被海巡署緝獲送辦,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分別判刑17年至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台南地院今天判決,孫姓男子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17年。李姓男子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侯姓男子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17年6月。吳姓男子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18年6月。

台南地院指出,這4名中國漁民受人僱請出海接運不詳貨物,由孫男擔任船長,去年9月3日駕駛柬埔寨籍「YAMA68」漁船,從柬埔寨西哈努克市某處碼頭出航,隔天中午航行至泰國灣指定海域和不詳船舶併靠,裝載498塊海洛因、399包大麻、15包硝甲西泮等大量毒品。

這艘滿載毒品的漁船13日下午5時許航行至東沙海域等待晚間和他船接運時,遭海巡署緝獲,押解至台南市安平商港清艙搜索,起出大量毒品後送辦。(編輯:張雅淨)11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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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海巡署
  • 原文日期:本日 (4月28日) / 昨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