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盈隆指國籍法處理陸配參政牽強 內政部:依法行政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認為,現階段以國籍法處理大陸配偶參政權過於牽強。內政部則回應,其依法行政立場未變,公職人員就職前須放棄外國籍,此標準適用於所有相關案例,包括前立委李慶安、李明星及近期李貞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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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4月27日 18:53
  • 🔍 收集: 2026年4月27日 19:02(發表後8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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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27日電)今天上任的中選會主委游盈隆表示,現階段用國籍法處理陸配參政權仍屬牽強。內政部指出,依法行政立場未變,過去包括前立委李慶安、李明星等,與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案適用標準一致。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上午在交接典禮致詞表示,中選會面臨6大挑戰,在陸配參政權方面,李貞秀絕非最後一案,除非憲法與法律妥適因應與修正,兩岸關係有其特殊性,現階段用國籍法處理仍屬牽強,具高度爭議性。

內政部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內政部依法行政,從未改變立場。依國籍法第20條,欲擔任中華民國國民選公職者,都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並於就職內1年內完成。過去包括李慶安、李明星等案例,與李貞秀案適用標準一致。

內政部強調,李貞秀未於今年2月3日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自始不具擔任中華民國立法委員資格,因此內政部已於4月24日函請中選會刪除相關公告,及函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刪除立法院全球資訊網相關資料。

內政部指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國家情報法及反間諜法等規定,原中國大陸人民在未放棄該國國籍前,有配合情報單位要求提供情報義務,若未依法放棄,恐面臨國家忠誠義務衝突。(編輯:林克倫)1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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