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熊等高危險動物5月起禁養 北市登記統計出爐

農業部5月1日起禁止一般家庭飼養浣熊、毒蛇等高度危險動物,既有飼主需依法完成登記備查始可續養至終老,違者最高罰25萬。
その他NQ 0/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4月24日 19:43
  • 🔍 收集: 2026年4月24日 20:01(發表後18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24日 22:23(收集後2小時21分鐘)
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4日電)浣熊等高度危險動物5月1日起禁止一般家庭飼養,既有飼主應於明年4月30日前完成登記。台北市動保處今天表示,1隻浣熊完成寵物登記,另有1名飼主申請1隻浣熊為禁養動物及備查。

此外,台北市動物保護處以文字回應,除以上2隻浣熊,台北市立動物園也提出3隻浣熊、4隻蝙蝠蛇科、4隻蝮蛇科申請禁養動物備查;5月起將跟農業部委辦專家學者辦理現場會勘。

農業部在3月10日公告修正「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5月1日起,禁止一般家庭飼養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等高度危險動物。

農業部表示,主要考量這些動物多具劇毒或高度攻擊性,逸逃或棄養將對動物福利與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禁止一般家庭飼養。

農業部今天發布新聞稿,今年5月1日前已飼養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的飼主,應於民國116年4月30日前,至農業部「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禁養動物登記系統」完成登記,再由動物所在地縣市政府派員現場確認動物狀況,完成備查後即可合法續養至動物終老。

農業部表示,逾期未登記而私自飼養繁殖,依法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編輯:謝雅竹)1150424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