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3日電)台北市老舊建物多,建管處為鼓勵6樓以上建物成立管委會,針對共用樓梯等公用設施提供補助修繕費,申請分2階段,首次成立管委會者最高138萬元,有餘額再補助已成立管委會者。

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今天以新聞資料表示,為增進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管理成效,盼提升社區居住安全與品質,訂定「115年度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執行計畫」。

建管處表示,此計畫是透過實質補助經費,鼓勵民國92年前領到使用執照建物成立管委會,可針對公共通道溝渠跟公共安全相關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修繕。

新聞資料提到,建管處設置補助計畫開放申請分為2階段,第1階段是鎖定民國92年底前領得使用執照6樓以上公寓大廈,且必須是首次成立管委會並完成報備,受理時間為今年6月1日30日

建管處表示,第2階段會在第1階段經費核撥後仍有餘額就會開放申請,時間從今年9月1日30日,對象擴大在民國92年底前領照建物且有報備完成的管委會。

針對計畫補助金額,建管處表示,若首次成立管委會的公寓大廈,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台幣138萬元;若非首次成立管委會,補助上限為80萬元。同一棟公寓大廈每2年僅限申請補助1次。

建管處表示,針對具體修繕項目,補助比例也有所不同,如消防設備與緊急供電系統最高補助65%80%,水塔及蓄水池清洗補助每座最高以1萬元為限。

建管處表示,今年度補助總經費為900萬元,名額有限,呼籲符合資格管理委員會及管理負責人踴躍申請,共同優化社區的生活環境。(編輯:李錫璋)1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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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キャンペーン
  • 原文日期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