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家暴男不滿警護送妻 毒駕尾隨阻擋遭判11月

高雄毛姓男子吸毒後割傷妻子,還騎機車阻擋護送妻子報案的警車。高雄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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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4月23日 15:17
  • 🔍 收集: 2026年4月23日 15:32(發表後14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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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3日電)高雄毛姓男子吸毒後持刀割傷妻子,之後又不滿警方將其妻帶回派出所報案,更騎機車尾隨、急煞阻擋警車。高雄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毛男有期徒刑11月,全案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毛男去年7月22日晚間9時許,在鳳山區住處內吸食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後,持美工刀割傷陳姓妻子。轄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忠孝派出所員警獲報到場處理,並駕駛巡邏警車,護送陳女前往派出所完成報案程序。

毛男不滿妻子遭警方帶離住處,明知已經吸毒,仍騎機車沿路尾隨警車,更多次超車至警車前方急煞阻擋。在警車抵達派出所後,毛男仍持續大聲咆哮、阻擋在大門前干擾公務,員警見狀依現行犯將他逮捕。

毛男事後經採集尿液送驗,檢出甲基安非他命濃度遠超法定標準。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另涉傷害妻子部分,因陳女未提出告訴不追究。

高雄地院審理時認為,毛男無視毒品危害,於員警依法執行職務時施以強暴行為,蔑視國家公權力,但考量其坦承犯行及家庭經濟狀況,依妨害公務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1月;扣案美工刀因與妨害公務案無關,不予宣告沒收。全案可上訴。(編輯:吳素柔)1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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