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潑水節傳猥褻案 法院警告性犯罪將重罰

泰國潑水節假期期間,曼谷一名外籍男子因涉嫌猥褻遭逮捕。對此,泰國法院發出警告,強調參與節慶不代表同意身體接觸,性騷擾或性侵行為將面臨嚴厲刑罰。根據泰國刑法,猥褻行為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罰款20萬泰銖。法院發言人蘇里揚呼籲民眾尊重他人權利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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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4月14日 18:29
  • 🔍 收集: 2026年4月14日 19:01(發表後32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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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李宗憲曼谷14日專電)泰國正值潑水節假期,各城市街頭宛如大型水仗戰場,曼谷卻傳出有外籍男子涉嫌猥褻遭逮捕。泰國法院呼籲,參與潑水節須尊重個人權利與尊嚴,不應隨意觸碰他人身體,若有性騷擾或性侵行為將處以嚴厲刑罰。

泰國正值潑水節假期,曼谷是隆路(Silom)封街湧入萬人歡慶,人們手持水槍互相噴水,氣氛高昂,13日晚間更因人潮過多,警方宣布禁止民眾進入,只出不進。當局警告,潑水節假期期間因人潮眾多,易生犯罪行為。

巴達雅新聞(The Pattaya News)今天報導,曼谷警方13日下午4時在巴吞旺區域(Pathumwan)逮捕一名涉嫌猥褻並威脅女子的外籍男子,提醒民眾注意安全。

報導指出,案發地點靠近潑水節主要慶祝地點是隆路,值班警察聽到受害人呼救後,立即趕到現場,據受害者指出,該男子在藥局前對她進行猥褻行為。

潑水節假期期間,湧入大量外國旅客,慶祝節慶的人潮眾多,當局擔憂性犯罪可能增加,法院特別發出警告,表示若犯性騷擾或性侵等案件,將受到嚴厲的刑事處罰。

曼谷郵報(Bangkok Post)今天報導,泰國法院發言人蘇里揚(Suriyan Hongwilai)說,潑水節是泰國一個備受保護的傳統節日,但慶祝活動須尊重個人的權利與尊嚴,並強調,參與潑水節並不代表同意遭他人碰觸身體或塗抹粉末。

根據泰國「刑法」第278條,猥褻行為包括假借節慶活動名義,觸摸他人私密部位,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罰款20萬泰銖(約新台幣19.7萬元),或兩者併罰。

蘇里揚指出,潑水節期間人潮擁擠的情況可能會被不法分子利用,並呼籲參與者保持社交距離。(編輯:謝怡璇)1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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