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歷史建築舊市公所修復工程,歷經7年規劃、整修後完工。建物保留歷史風貌,並融入嶄新設計理念,成為兼具文化與嘉義精神的新空間,在完成招商委外經營後開放。
嘉義市政府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舊市公所於民國105年被指定為歷史建物後,市府盡速推動保存與再利用計畫,自108年起編列規劃設計經費新台幣385萬元,接續於111年起分3年自籌經費編列工程總經費2億5730萬元,進行歷史建築的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嘉義市長黃敏惠表示,歷經近7年努力,舊市公所修復工程已展現具體成果,如今建築在白天時完整呈現歷史建物的原貌,夜間在燈光映照下顯得格外亮麗,展現不同時段的獨特風貌。
黃敏惠說,目前建物1、2樓已公告招商,盼引入優質團隊進駐經營,3樓則將作為嘉義市新創設計中心使用。
嘉義市財稅局表示,舊市公所位於垂楊路與民生北路路口,是興建於1950年代的歷史建築,前身為嘉義市公所,在1982年嘉義市升格改制為省轄市後,作為嘉義市市政府辦公室所在,為嘉義市現存唯一完整保留的市政歷史建築,不僅見證嘉義市升格改制歷史,同時也是地方自治歷史的重要紀念性空間。
財稅局表示,舊市公所工程修復,保留原有洗石子外牆、磨石子樓梯、木製門窗,修復過程發現有多項具時間意義的建築遺構、珍貴工法,都保留下來。
財稅局表示,舊市公所修復工程已完工,目前正進行招商,3月下旬已截止招商,有3家業者投標,將持續進行評選審查作業,未來將以ROT(整建營運移轉)委外經營。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活動
- 相關組織:嘉義市政府
- 原文日期:105年 / 108年
- 產品、服務:歴史的建造物活用 / 商業施設運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