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8時54分,台中市消防局接獲報告,指霧峰區吉峰派出所發生創傷救護案件。一名56歲林姓警員被發現下巴處有疑似槍傷,隨即被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搶救。台中市警局霧峰分局確認此為持槍自傷案件,並表示初步了解無外力因素。鑑識小組已到場採證,並將調閱監視器以釐清事發經過。該警員擔任分局行政組的警用裝備承辦人,工作認真。分局將為同仁安排心理諮商及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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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2026年4月14日 11:28 ・ 最後更新 2026年6月2日 13:01 ・ 閱讀 約 2 分鐘 ・ 來源:中央社 CNA
2026年4月14日上午,台中市警局霧峰分局一名56歲林姓警員在吉峰派出所內持槍自傷。該警員已被送往醫院搶救,警方正調查原因,初步已排除外力因素。
4月14日上午8時54分,台中市消防局接獲報告,指霧峰區吉峰派出所發生創傷救護案件。一名56歲林姓警員被發現下巴處有疑似槍傷,隨即被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搶救。台中市警局霧峰分局確認此為持槍自傷案件,並表示初步了解無外力因素。鑑識小組已到場採證,並將調閱監視器以釐清事發經過。該警員擔任分局行政組的警用裝備承辦人,工作認真。分局將為同仁安排心理諮商及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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