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公告逾百億元未辦繼承不動產
台中市地政局宣布,自4月1日起針對2015年(民國115年)以來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4653筆土地及594棟建物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公告,總價值約新台幣109.8億元。地政局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登記,以避免依《土地法》規定由政府列冊管理並可能被公開標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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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 2026年4月13日 18:26
- 🔍 收集: 2026年4月13日 18:31(發表後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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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地政局自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針對民國115年度(2015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不動產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公告。此次公告包含4653筆土地及594棟建物,涉及1490位被繼承人,若以民國115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總價值約新台幣109.8億元。地政局長曾國鈞指出,許多民眾因不熟悉法規或家族意見分歧而延遲辦理繼承。依據《土地法》規定,繼承開始超過一年未辦理登記,經公告三個月後仍無人聲請,將由政府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管10年後若無人申領,最終歸屬國庫。地政局建議,若繼承人數眾多或意見不一,可由其中一人或數人代表,先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此舉可避免進入列冊管理程序並防止財產流失。辦理繼承登記如有疑問,可洽詢各地政事務所服務窗口,或尋求地政士、律師、公證人等專業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