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造橋土地非法堆置1500噸事業廢棄物 5人遭起訴
苗栗地檢署起訴黃姓男子等5人,因其非法堆置1500公噸事業廢棄物於苗栗造橋鄉及苗栗市承租土地。這些廢棄物主要為報廢汽機車回收場拆解後的廢塑膠混合物,源自桃園市3家回收場。該非法清除業務每車次收取新台幣4萬至10萬元不等,不法獲利約新台幣200萬元。非法堆置面積達2198平方公尺。檢方對其中3名被告(黃男、李男、賴男)求處2年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並聲請沒收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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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 2026年4月13日 16:58
- 🔍 收集: 2026年4月13日 17:31(發表後3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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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麗蘭台中13日電。苗栗地檢署於4月13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黃姓男子等5人。黃男夥同李男及吳男(通緝中),向不知情地主承租苗栗造橋鄉多筆土地及廠房,作為非法堆置事業廢棄物之場所。賴男與吳男向廢棄物產源公司,以每車次新台幣4萬至10萬元不等代價,違法承攬清除廢汽車座椅、廢皮革與廢塑膠混合物等事業廢棄物,不法獲利約新台幣200萬元。彭男及謝男等貨車司機負責非法載運廢棄物至苗栗縣造橋鄉承租地及苗栗市水源路一帶鐵皮屋隨意棄置及貯存。粗估非法堆置廢棄物面積達2198平方公尺,總重量約為1500公噸。此案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及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發現,並透過環保系統勾稽比對及監控,查出廢棄物源自桃園市3家廢機動車輛回收場,報請苗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方對黃男、李男、賴男3人各次犯行,均從重量處2年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並聲請沒收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