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曠課遭退學質疑節次時數未界定 校方提說明
一名學生因曠課遭退學,上網質疑校方未清楚界定「節次」與「時數」。校方對此說明實務換算標準,並強調已多次預警與通知請假。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4月10日 15:27
- 🔍 收集: 2026年4月10日 16:00(發表後33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20日 06:35(收集後230小時34分鐘)
這名學生在網路社群發文,通知信只標明曠課節次及45小時退學門檻,校方從未公告「1節課即1小時」,「節次」與「時數」關係未明確界定,是否構成退學要件待商榷。
校方表示,學校規定18小時1學分,18小時分布在18週內,實務上每週1節課對應1小時,為50分鐘課程加10分鐘休息時間。
校方說,學期前8週缺曠課時數達20小時會期中預警,學生曠課時,導師也會關心曠課原因。這名學生曠課30、35與40節時都有通知學生請假,學生有接到通知,今年1月向學生及家長聯繫曠課情形,但期限截止前,學生未完成請假程序,依學則辦理。
校方表示,學校是教育單位,基於教育原則,會輔導、協助學生,不希望學生遭退學。學生後續提訴願,將依規定辦理。(編輯:李明宗)1150410
校方表示,學校規定18小時1學分,18小時分布在18週內,實務上每週1節課對應1小時,為50分鐘課程加10分鐘休息時間。
校方說,學期前8週缺曠課時數達20小時會期中預警,學生曠課時,導師也會關心曠課原因。這名學生曠課30、35與40節時都有通知學生請假,學生有接到通知,今年1月向學生及家長聯繫曠課情形,但期限截止前,學生未完成請假程序,依學則辦理。
校方表示,學校是教育單位,基於教育原則,會輔導、協助學生,不希望學生遭退學。學生後續提訴願,將依規定辦理。(編輯:李明宗)11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