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林長順 台北3日電)黃姓被告等10人涉嫌於6月30日至7月2日間施用毒品後開車或騎車上路。士林地檢署先後將黃姓被告等10人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士林地方法院全數裁准羈押。

士檢指出,黃姓被告等10人分別於今年6月30日、7月1日2日,在台北市及新北市駕駛自用小客車、騎乘重型機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等動力交通工具,因發生交通事故或被警方攔檢查獲。經施以毒品唾液試劑快篩,檢測結果均呈安非他命類等毒品陽性反應,當場依法逮捕,並解送士檢偵辦。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10
黃姓被告等10人
6月30日
黃姓被告等10人分別於今年6月30日
7月1日
黃姓被告等10人分別於7月1日
7月2日
黃姓被告等10人分別於7月2日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黃姓被告等10人涉犯刑法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均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全獲法院裁定准予羈押。

士檢強調,將持續依照法務部及台灣高等檢察署指示,貫徹「毒駕零容忍」政策,對毒駕案件依法嚴查速辦,並視個案情節積極聲請預防性羈押,防杜再犯,守護用路人安全,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展現嚴正執法、守護公共安全的堅定決心。(編輯:張銘坤)11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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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法律
  • 相關組織:士林地檢署 / 士林地方法院 / 法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