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余曉涵 台北29日電)駕艙機車30日開放上路,交通部今天說,駕艙機車路權比照小型車,但不能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且不能行駛機車專用道,也就是說民眾不能駕駛駕艙機車上淡江大橋。
交通部日前公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規定,開放具封閉式車室及方向盤式轉向系統的三輪機車(駕艙機車)從6月30日開放上路。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根據交通部公告,駕艙機車的駕駛資格參考日本須領有小型車以上駕駛執照,行駛路權比照小型車規定,但不得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
若駕駛人持機車駕照駕駛駕艙機車,可罰新台幣6000元到1萬2000元罰鍰,若無照駕駛,則可處1萬8000元到3萬6000元罰鍰。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副司長胡廸奇今天受訪指出,由於駕艙機車的路權比照小型車規定,因此不得行駛機車專用道,像淡江大橋這種汽車道屬於高、快速公路的道路,駕艙機車就不能行駛。
至於類似台北市建國高架道路、環東大道等由地方管理的快速道路,胡廸奇則表示,駕艙機車能否行駛要視地方政府而定。
胡廸奇表示,駕艙機車不需要兩段式左轉,但若違規裁罰標準則是以機車標準來裁罰。(編輯:張銘坤)11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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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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