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澎湖24日電,澎湖縣兩名男子洪姓與林姓,分別於今年6月12日22日涉嫌施用毒品後騎乘機車,遭澎湖地檢署依法偵辦。檢方針對兩案皆提出聲請羈押,其中洪姓被告原獲裁定責付,經檢方抗告後,今日由高雄高分院撤銷並發回地院,裁定羈押獲准。

洪姓男子於6月12日因毒品快篩呈愷他命陽性反應,並被查扣相關毒品證物。檢方考量其過去有酒駕前科,卻未能記取教訓,再次罔顧公共安全,於13日向法院聲請羈押。儘管地院初期裁定責付,但經檢方抗告,高雄高分院於22日撤銷原裁定,澎湖地院今日召開審理後改裁羈押。

另一名林姓男子於22日施用安非他命後騎車遭逮,經警方快篩呈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地檢署考量被告有多次吸毒前科,且持有吸食工具,認為其有反覆實施之虞,遂於23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澎湖地檢署強調,毒駕行為嚴重威脅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將秉持「從嚴速辦、積極羈押、從重求刑」的執法態度,落實預防性羈押,以維護澎湖交通安全與無毒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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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司法、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