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張雄風 台北18日電)環境部今天進行碳費補助辦法草案研商會,其中提到地方補助部分,建議以住商、運輸為先,也呼籲在財劃法後,地方能優先編列預算執行減碳。補助辦法預計最快7月上路。
環境部今年5月底正式收到第一筆碳費,金額達新台幣49.7億元。今天召開「溫室氣體減量技術及氣候變遷調適補助辦法」草案及「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專案貸款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實施要點」草案研商會議。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在會中表示,由於碳費是納入溫室氣體基金,並由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管理會管理,因此未來每一年的支用要怎麼分配、重點補助項目等,都要經溫管基金管理會討論。
根據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管理會決議基金支出用途,包含補助事業與地方減量達17.1億元、辦理淨零轉型貸款利息補貼及信用保證5億元。
其他如調適研究與推動補助、國家公正轉型、獎勵減量技術投資、地方氣候變遷工作及調適獎勵金等。
蔡玲儀補充,由於去年低估碳費收入,因此今年實際收到碳費後,究竟有多少放在事業、多少放在地方補助,還需要再進一步討論;不過今年沒有使用的金額會滾存到下一年度,再由管理會去考量使用的優先順序。
關於地方政府補助部分,蔡玲儀指出,因為在財劃法後,應該是地方要優先編列預算執行減碳;此外,補助要視各地方所提第三期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而定,預計今年10月底前提出,日前已與地方召開5次研商會、提出54項減量建議,以住商、運輸為主。
另外,蔡玲儀提到,溫管會另外有討論補助受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影響的事業,然而額度目前尚未定案。
氣候署表示,「溫室氣體減量技術及氣候變遷調適補助辦法」草案希望能在7月正式上路。而「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專案貸款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實施要點」則因涉及「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還需要再報行政院核定,正式公布日期未定。(編輯:李錫璋)1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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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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